旁亂了髮型、衣衫褶皺的男人,嘆氣:“說,為什麼要動手?”
宋朝歌在宋蘿面前彷彿永遠都是一副孩子的模樣,語氣裡帶著淡淡的委屈:“他問我喜不喜歡吃兔頭。”
相處這麼久,若是連宋蘿的本體到底是什麼,怎樣才會心軟都拿捏不住的話,宋家早就被競爭對手吞噬殆盡了。
蘭西抬起頭瞟了對面的男人一眼,打了個寒噤。老男人撒嬌什麼的……實在太磕磣了有木有。
不過想一想對方話中的暗示,他忍不住舉起了手。
宋蘿又瞪了宋朝歌一眼,這才轉過頭,舒緩了語氣:“對不起啊小西,你想說什麼?”
或許是心懷歉意,又或許是因為坐在蘭西身旁剛剛忽然冒出來的某個人,宋蘿此時態度稱得上溫和可親。
習慣了宋蘿平日的做派,蘭西不習慣地咳嗽一聲,投過去一個同情的眼神。無論是作為同類,還是宋蘿的好朋友,他都能深刻地理解對方對於饕餮的恐懼。
上古獸什麼的,實在是太作弊了。
然而他們的這一番受害者之間的交流,到了宋朝歌眼中,又變成了兩人的眼神傳情,只是還沒等他表達不滿,那個剛剛將他拂開的男人便先一步開口:
“快點。”
蘭西瞪了玄墨一眼,解釋:“哎我只是想問問他喜不喜歡小兔子。”
在玄墨面無表情地注視下,蘭西堅持著將他的歪理邪說說出來:“如果他喜歡宋蘿,首先得愛護兔子吧?”
宋朝歌想了想,竟然想不出理由反駁。
小時候的他對兔子並沒有什麼喜好,但當他有次偶爾碰見他暗戀的小姐姐變成一隻粉紅色半人高的大兔子,受到驚嚇休養半個月,之後終於想通的他,便對這種生物有了特別的關注。
古人云,愛屋及烏。
當然,他也明白,兔子是兔子,阿蘿是阿蘿。他喜歡的是這個人,和對方的種族無關。
因此剛剛在洗手間,聽到男孩提出這樣的問題,他以為這人是心懷不軌,故意接近阿蘿,用阿蘿的秘密威脅他們,情急之下他才出了手,想要制住對方。
現在想來,似乎是他腦補過多?
尤其是當那個叫做玄墨的男人出現之後,無論是阿蘿,還是蘭西,所有人的畫風都不對了。
不過,他看的出來,想必於阿蘿的拘謹和淡淡的恐懼,叫做蘭西的小孩兒,在玄墨出現之後,整個人都放鬆了下來。
……等等,這樣說來,難道他找錯了情敵?
一旦意識到這個錯誤,宋朝歌整個人都不好了。如果他們沒有猜錯,對面的兩個人應該和阿蘿是同類。如果他能夠取得對方的幫助,他的道路會不會簡單好走一些?
作為公司繼承人培養的宋朝歌審時度勢,連忙調整了表情:“原來是這樣!抱歉抱歉,是我理解錯了。”
在蘭西瞪大的雙眼中,宋朝歌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地賠罪:“多謝你們平時照顧阿蘿,還請原諒我剛剛失禮。”
第一次見到如此傳神的變臉功夫,蘭西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艱難地回覆道:
“沒有,談不上什麼照顧……”若非要說照顧的話,應該是兔子照顧他更多才對。
默默將後半句話吞在肚子裡,蘭西又一次意識到,雖然外表的形狀一樣,生活在同一片天空裡,但是他……和人類還是有著很大的差距。
不過,宋朝歌這樣的行為,他不討厭就是了。
明白宋蘿不太想看見自己,宋朝歌在道歉之後便離開了,留下三人大眼瞪小眼。
蘭西松了一口氣,忽然想到什麼,連忙轉頭問:“你怎麼會在這裡!”
怎麼哪兒都有他?
玄墨淡淡地瞟了他一眼,繼續沉默。
倉促地開了新文,導致舊文出版稿沒時間改,被編輯人肉催更這種事情,玄墨怎麼可能和蘭西講?
更何況,不知道出於什麼的樣的心理,玄墨還太想讓蘭西知道,他一直掛在嘴邊心心念唸的“墨書大大”就是他。
眼瞧著蘭西執拗地盯著他,非要自己說個理由出來,玄墨頓了頓,將自己眼前的抹茶慕斯推了過去。
“幹嘛?”蘭西疑惑。
“太甜。”玄墨淡淡道。
蘭西猶豫了一下,最終無法抵擋慕斯的甜美味道,默默地將問題扔在腦後,舉起小叉子品嚐了起來。
宋蘿?宋蘿被眼前兩人狠狠地秀了一臉。
用文藝的說法便是,原本荒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