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最熟悉的人,卻變得陌生而遙遠,明明是最深的感情,卻再也無法重拾。
他最愛的那個人,明明還在呀!
可那些話,那些撕心裂肺的話卻一聲聲響在耳畔。
如果我爸沒死,我媽還活著,我一定會再去找他。就算他把照片貼在佈告欄裡,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罵我是死變態,就算他用雙手掐在我脖子上,我會原諒,會讓自己忘記這一切。幾年後,我可以站在一個稍稍配得上他的位置,再去找他。
愛到失去理智的沈煦,滿臉淚水,緊緊抓著胸口,卻要把他從心裡,狠狠挖掉。
孤獨痛苦的十二年,沈煦是一個人挺過來的,他深愛的那個人,卻連一句抱歉也沒有給過他。
他還有資格,再來愛這樣一個可憐的人嗎?
沈煦……沈煦……沈煦……
沈煦平靜地看向他,從額頭到鼻尖到嘴唇,這張臉,他在心裡刻畫了多少年。
微笑的萬辰,生氣的萬辰,哭泣的萬辰,他看了整整十八年。
即使恨著,也會悄無聲息鑽進夢裡來的這個人,也許,他從來沒放下過。
怎麼會,走到今天了……
沈煦:“萬辰,或許,我們從一開始就錯了,兩個不同世界的人,永遠不可能走到一起。只是我們那時太年輕,不過,我愛過你,真真實實地愛過你,也相信,曾經的你,和我一樣,毫無保留地愛過我。”
回憶不能造假,萬辰為他付出的一切,真實存在過。
那時的萬辰,全心愛著他。
他相信。
“走到今天,我已經不會再恨你了,也無法再有愛。萬辰,我很感激你對柳宣的幫助,今後,”他伸出手,“就做回,最普通的朋友吧!”
十六歲,漆黑的夜晚,沈煦衝著樓上那團黑影大喊著。
萬辰,咱們,做朋友吧!
十七歲,碧波盪漾的湖邊,萬辰湊到沈煦唇邊。
沈煦,我喜歡你。
十八歲,他們背離對方,從此遠行。
萬辰良久注視著那隻伸出的手,終於,緩緩抬起了自己的手。
掌心交握,還有溫熱的觸感,還有激動的心情……
一抬眼,彷彿又回到了十七歲的夏天,青春洋溢的沈煦,衝著他肆意大笑的少年。
“對不起。”
我有新的愛人了,他對我很好,他說要和我認真交往,我可以幸福一次嗎?哪怕不能很長久,我也不想錯過這個願意愛我的人。
放他走吧,不是不愛,正是因為太愛他,所以,放他走吧!雖然很殘忍,可只有離開你,放棄你,他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再珍貴的回憶也成為過去。他需要的那個人,已經不是你了。
“再見。”
鬆開手,萬辰轉身走向來時路。
腳步緩慢,眼淚不由自主地滑落。
這段路,太長,太長,他走了十三年,最終,還是無法到達終點。
放了他吧,隔著父母生命的鴻溝,是他們用一生也不能跨越的。
死死的糾纏,對沈煦,只會是更大的傷害。
放了他吧,有一個願意真心愛他的人,就讓他幸福一回吧!
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補償。
沈煦……
眼前的黑暗漸漸被一團白霧替代,他一步步走向那團記憶的白霧中,小心伸出手,握緊了另一個人的手。
他對著十幾歲的少年說,未來的路很長,我們,一起走下去吧!
少年的笑容純真、帥氣,衝著他重重地點了點頭。
一起,走下去吧!
不管多難,多遠,總能走到盡頭,最重要的,有你在。
就夠了。
尾聲
天快亮的時候,床頭櫃上的手機響了一聲。
螢幕上顯示著一條短短的訊息,一行字,牽出一個圓滿的故事。
沈煦,我回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敲下最後一個字時,我還在猶豫是打上“全文完”還是“上部完”
由於燕子自身原因,使這文斷更了太長時間,讀者幾乎跑光了,留下的許多親也說這文變了味,像過期的酸奶,悲傷的感覺不復存在,只剩矯情的無病呻吟。
再寫個二十萬字去把原配堅持到底,連我也沒有信心了。
雖然是個BE的結局,到底萬辰還是這篇文的主角。
感謝堅守到今天的親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