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daniel要過一週歲的生日了。
孩子不愁養,昨天似乎還在我懷中安靜的抓著我的頭髮睡的像個蠶寶寶,今天就可以過生日了。
勳世奉想要舉行一個很小型的生日party,只請一些最親近的人過來,確切的說,客人名單上只有三個人,勳老夫人,勳夫人,還有勳暮生。
時間訂在晚上,從早上開始,max大叔就率領他的一群人開始佈置小宴會廳。那裡放滿了小孩子生日party上都喜歡的東西,有花,有毛絨玩具,有很多氣球,還有用寶寶的名字烘焙的cookies,以及帶著寶寶頭像的小餅乾與小圓蛋糕。
小宴會廳人手很多,根本不需要我在這裡,我抱著寶寶上樓,在他面前鋪開毛氈與宣紙,教他拿著毛筆寫寫畫畫。
我總感覺好像daniel能認字,雖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學到的。寶寶看我書櫃上的那些英文書籍幾乎是一目十行,只是看中文的書籍總是倒著拿,他似乎找不到中文文字的正確閱讀方式,我想要教他寫一下中國的文字,這樣也許可以有助於他閱讀中文書籍。
毛氈與宣紙都弄好,我在硯臺中點了一些水,拿起來墨塊開始研墨,弄好了,就給daniel的手中放入一根毛筆,他左手五指攥緊,手中的毛筆飽蘸了墨就在宣紙上亂畫,活像當年風靡一時的電視劇《西遊記》中的六小齡童剛到人間的時候拿筷子。
我發現寶寶也習慣用左手,這一點遺傳自他的父親勳世奉。
我看著daniel,看著寶寶已經把我們面前這張max專門從中國買過來的宣紙畫成一幅鬼畫符,嘆了口氣,就把他手中的毛筆拿了過來,同時再次感慨,基因的力量實在是無窮無盡的,在對中文的學習絲毫沒有天賦這一點上,daniel簡直就是勳世奉的翻版。
寶寶的手上,胳膊上,還有衣服上,甚至臉蛋上全是墨,我拿著毛巾把他好好擦了擦,他就對毛筆和宣紙沒有興趣,自己爬到一邊玩去了,不一會兒保姆過來,將他抱走,要去午睡。
我一個人留在這裡,手中拿著毛筆,換了一張新宣紙,試了試,下筆,卻是一首古詞:——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裡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獨自莫憑欄,無限江山,別時容易見時難。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
“阿蘇。”
有人叫我的名字,很久了,再也沒有人這樣稱呼我。
我下意識的答應,“嗯,我在這。”
抬頭。
黑色原木的兩扇木門大開,勳暮生站在那裡。
這裡是alice mansion,三樓,我的書房,寬闊的如同圖書館一般,一排一排的書櫃頂天立地的樹立在穹頂下,如果想要拿到最頂上的書還需要踩在櫸木做的階梯矮凳上。書櫃像兩旁鋪開,中間是一條巨大的縫隙,地面上鋪著白色的波斯手工地毯,好像摩西分開紅海之後,露出海底的砂礫。
我與他中間沒有任何的阻擋,卻好像間隔著一整個人生。
勳暮生與我分別了那麼多年,歷盡生離死別,我本人還是一場活死人肉白骨的傳奇。’lance與阿蘇’所有的回憶,以一種被美化的形態一直到時間的盡頭,同我們的青春一起永垂不朽。
自從蘇黎世分開之後,我從來不敢設想再見到他應該是一種什麼樣子的情景。
半夜,有的時候無法入睡,我曾想過,把勳暮生當成少年時代的青梅竹馬一別數載,再聚首,勳暮生還是單身貴族,風流瀟灑,而我已經嫁人生子,向著黃臉婆的康莊大路,大踏步的前進。
但是,再次見到他,一切設想都顯得異常蒼白。
前世我為他擋過一劫,那場車禍原本是要害他,結果是我為他去死的,今生,他為了救我被人活生生的打入5發子彈,傷筋動骨。說不清楚,我們之間究竟是劫難還是緣分。
勳暮生,“阿蘇。”
“是我。”
“……”
他沒有向前走,我也一直是剛才那個姿勢,跪坐在地毯上,毛氈前面,我的手中還有毛筆,宣紙上還有我寫的李煜的詞,墨跡未乾。窗外,已經過了正午,陽光都似乎帶上了青白色的味道。
我還記得蘇離當年與他分別的時候,他還沒有完全褪去青澀,alice同他相處這麼多年,卻看著他一點一點蛻變,從trinity college那個貌似花心浪漫的勳七少變成了如今康斯坦丁的lance m。 hsun,這一切的改變,無異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