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叫林志傑了,不過因為林志傑才是他的真名,所以資料裡也只用了林志傑這個名字。
林志傑出身豪門,父親林豪是林氏集團董事長的兒子,母親鄒雯是鴻飛集團董事長的千金,兩人門當戶對,婚後感情也很好,等到兒子林志傑出生後,就更圓滿了,然而世事無常,林志傑兩歲多的時候,因為保姆的疏忽,被人販子拐走了。
出了此事,鄒林兩家派出無數人手尋找,甚至懸賞尋人,給出的賞金肯定比賣一個孩子要多得多,然而林志傑依然沒有被找回來,鄒雯認為都是因為自己只顧工作,將兒子交給保姆照看,才讓兒子被拐走,雖然鄒林兩家出手,懲治了保姆,但鄒雯心裡還是很愧疚,她不再去鴻飛集團工作,將全部精力放到了尋找兒子上面。
然而鄒雯找了幾年,依然沒有訊息,她越來越絕望,甚至想要自殺,最後林豪看不下去,就找到了一個和林志傑長得很像的男孩兒,領養了回來,取名林志文,希望以此慰藉鄒雯的內心。
因為林志文真的很像林志傑,所以鄒雯不知不覺就將他當做了親生兒子,所有的母愛都傾注到了林志文身上,同時,她也沒忘記尋找林志傑,但多年的無功而返已經讓她越來越不抱希望了,但是她卻沒想到,老天竟然開恩,時隔二十年,終於將她的兒子還了回來。
這些都是林志傑被鄒雯認出來並帶回家後,得知的往事,彼時,林豪已經成為了林氏集團的董事長,鄒雯卻並沒有在鴻飛集團任職,但卻有不少的股份,僅次於她的哥哥,鴻飛集團的現任董事長鄒奇,而鄒林兩家的老一輩,則都已經過世了。
林志傑被拐之後,人販子將他賣給了山溝溝裡的一對兒夫妻,這對兒夫妻當時已經四十多歲,但卻一直沒有孩子,這才用全部積蓄買下了林志傑,希望林志傑能給他們養老送終。
買下林志傑之後,這家人幾乎是一窮二白了,可想而知,林志傑的生活有多麼貧苦,不過這對兒夫妻對林志傑很好,只要弄到一點好吃的,就全都留給林志傑,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林志傑也漸漸忘記了之前在林家的記憶,他只知道自己不是現在的父母親生的孩子,但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卻一點頭緒也沒有了。
林志傑二十歲的那一年,養父母相繼病逝,隨後養父母的親人以他並不是親生骨肉為由,將他趕了出去,幸好外出打工的同鄉正好回了家鄉,見林志傑可憐,就將他帶出去一起打工了,林志傑的身體沒有同鄉那麼壯實,所以沒辦法和同鄉一起在工地幹活兒,最後在同鄉的幫助下,成功當上了林氏集團的清潔工,也正是因此,林志傑才找回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第120章 被拐兒童,豪門恩怨
鄒雯基本不去林氏集團,按理說也就根本不會見到林志傑,不過大約是老天被鄒雯的誠心感動了,所以在林志傑當清潔工的第三年,林豪出了車禍,急需輸血,但是林豪的血型是很少見的熊貓血,如果手術中出現大出血,那麼醫院血庫裡的那些熊貓血就有些不太夠了,所以最好儘快找人來獻血。
當時林氏集團全體員工每年一次的體檢剛剛結束,正好也是在這家醫院,所以醫生就想起了林氏集團中就有一個員工擁有熊貓血,鄒雯一聽,立刻派人去查了資料,於是就查到了林志傑,因此,林志傑的照片才出現在鄒雯面前。
林志傑的長相和林志文很像,但他經常低著頭,再加上土裡土氣的衣著,亂糟糟的髮型,所以從來沒有人察覺他和林志文之間的相像,但是這一切在一個母親面前都是無法隱藏的,鄒雯幾乎是剛看到林志傑的照片,心裡就有了些猜測,所以他並沒有直接讓人帶林志傑去獻血,而是要求助理將林志傑帶到她面前來。
見到真人後,鄒雯的感覺更明顯了,不過因為林豪正在接受手術,所以她按捺住了心中的急切,只是一邊等在手術室外面,一邊和林志傑聊天,希望能從林志傑那裡知道他小時候的事,助理站在一旁,有些著急,雖說林豪那裡若是順利,也許並不用林志傑輸血,但是這種事,不應該有備無患嗎?夫人怎麼看起來並不想林志傑獻血的樣子?
幸好手術進行得很順利,直到醫生走出來,也沒出現需要林志傑獻血的情況,當醫生通知鄒雯手術很成功之後,鄒雯心裡鬆了一口氣,然後就立刻派人給她和林志傑做親子鑑定,最後證明,林志傑果然就是她被拐走的兒子。
林志傑得知這一情況後,很是高興,不過這不光是因為他找到了親生父母,還因為之前在林氏集團工作的時候,他曾受人刁難,剛好林志文經過,幫助了他,這讓他對林志文產生了好感,但又因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