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媽,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我也要有自己的家庭了,我已經找到了我生命中的另一半。您就接受她吧,她真的很好。”
真的沒聽錯,呂薇無意識的鬆開了和林田握著的手,然後再被林田握住。九年了啊,瞞著父母這麼久,而他們還覺得,自己的女兒不會談戀愛,找不到歸宿,原來她已經有了戀人,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
每次電話裡說事情的時候,林田都是在和他們打太極吧。說不定那個阿玲就在她旁邊,和她一起想如何應付他們。
而且除了這些,她們甚至都住在一起了。住了半年,身為父母,都沒發現女兒不是獨自居住,旁邊還有一個人。
阿玲好不好呢?呂薇不知道,作為女兒朋友,只要自身人品過得去,和女兒合得來,她是不會關注其他方面的。就算她有意無意的討好她,她也只是認為這是對朋友的母親的態度,哪想到對方把她當作了另一半的母親呢。
就算阿玲再好,她也是個女人,男人女人不一樣,身為一個女人,怎麼就愛上了女人呢。愛情這種東西,就有這麼大的魔力嗎?她和林興安,經歷了這麼多年,剩下的只是親情,愛這個字,已經多年沒出現在兩人的字典裡了。
“媽,現在的很多國家都透過的同性婚姻法,花國也不遠了。那時候我們就和普通的夫妻沒什麼兩樣。我們也可以結婚,也可以在一個戶口本上。”
國家同意了,社會就同意了嗎?你們出去就不會受到歧視嗎?而且,國家現在同意了嗎?沒影的事情,哪來的信心。呂薇心中有無數問題,最後只說出一句,“我不同意。”
林田挽住了呂薇的胳膊,一個“媽”字拖長了音。她沒找到母親不同意的原因,似乎除了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