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假的,就太好了。
然而程銳似乎並不讓他如意,經過他身邊時,程銳忽然露出了相當燦爛的笑容。
太久沒見他這樣笑的姜徹微微一愣。
程銳湊上來親親他的嘴角,說:“哥,我去上學了。”
等他走到樓下,姜徹才探出頭高聲罵道:“熊孩子你今天回家去住,再過來看哥不抽死你!”
程銳不清楚這是玩笑還是真心,見他說完便進屋了,也不再多想,騎上車出發。
不管姜徹要做什麼,想什麼,只要他好好道歉,撒個嬌,一定會被原諒的。少年這樣想著,又看看錶,七點零五分,天光正好。
姜徹在家又睡了一個上午,爬起來給馮英打了電話,約她到家裡吃晚飯。
他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收拾房間,又買了好些食材,四點鐘開始做飯。
馮英來的時候是五點半。她還沒有來過姜徹這裡,總覺得第一次有特殊意味,便穿了新的連衣裙,戴了條粉色紗巾。
姜徹穿了襯衣和牛仔褲,趿著拖鞋,帶她走進自己的房間,平靜地說:“地方小,你隨便坐,別嫌棄。”
馮英知道他的境況,也不多說,不好意思坐在床上,便挑了程銳學習桌的凳子坐著。姜徹借了張八仙桌,擺了四菜一湯,還準備了蛋糕和水果,鋪了一桌。
馮英訝然,問:“看不出來啊,你還挺居家。”
姜徹給他盛飯,遞筷子,笑笑說:“不怎麼好吃,你要喜歡,我常給你做。”
馮英甜甜一笑,說:“我不太會做飯,你可以教我啊,然後我給你做。”
姜徹點頭,不再多說,要她快嚐嚐。
馮英不動,打量他神情,關切道:“發生什麼事了嗎?你好像很累。”
姜徹放下筷子,抬眼靜靜看著她,暗中罵自己卑鄙。然而沉默片刻,他還是認真道:“馮英,我們結婚吧。”
作者有話要說:
☆、分道揚鑣
我不敢妄想你會夢到我。 ——《永恆和一日》
馮英直直瞪著姜徹,又眨眨眼睛,半晌才開口道:“你……”
姜徹笑笑,抓過她的手,說:“我想了很久,咱們就這麼一起過吧。電影的事情……本來也沒多少活,你等我把手續弄好。”
臨睡前他想了很多。程銳走之前的親吻也讓他覺得事態遠比想象的脫離掌控。那孩子之所以會不正常,是因為太寵他了。也許已經寵到了影響自己生活的地步。
結婚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
這樣草率的決定,對馮英不太公平,然而他自信可以好好對她。婚姻不過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熱熱鬧鬧的,晚上有人暖個被窩,至於電影裡浪漫而不顧一切的愛情,離他太遙遠了,生活不是那樣的。馮英很好,出現的時間也對。
儘管一開始只是無法拒絕,但他也無法否認,確實很喜歡她。
何況曾經真正讓他起過結婚念頭的人,早已嫁作人婦了。
那麼就是她吧。
姜徹望著她,她卻是一副被嚇呆了的樣子,便笑道:“你反悔了?”
馮英“啊”了一聲,連連搖頭,看向他的眼睛裡已含了淚,委屈道:“哪有你這樣的,這麼隨隨便便就,就說這種事,至少也得,至少……”她說不上來,一個勁地抽鼻子。
姜徹說:“怎麼哭了,你不願意就算啦。”
“你真討厭……”
“好了好了,別哭,快吃飯,我送你回去,跟叔叔阿姨說。”
“我要跟我媽說,你欺負我。”
“我給你做了一桌子菜,哪有欺負你。”
“就有。”
姜徹伸手揉她的頭髮,笑道:“好了,多大人了還撒嬌。”
這話說完,他只覺眼前一閃,忽想到程銳。程銳是沉默寡言的人,和別人在一起時總是冷著臉不說話,縱是和毛子他們一起,笑容也不多,老被毛子說太酷。然而他知道,臭小子骨子裡愛哭又愛撒嬌,還是倔脾氣,偏偏不會表達,只用那雙漆黑的眼睛看人,委委屈屈的要流出淚來,像只小狗。他還喜歡揉程銳的頭髮,很軟,手感好得要命。一揉他頭髮,就乖了,也像小狗,翻過身露出柔軟的肚皮。
姜徹收回手,心想,果真寵他寵得過了,熊孩子恐怕不覺得那只是哄小孩吧?
“怎麼了?”
“沒事,快吃,”
姜徹不願意去想程銳的感情,避之不及,偏偏無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