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我過的是夜店裡糜爛且骯髒的生活,每天靠出賣自己一般般的色相去換取還算豐厚的薪水。
然而這些,鹿晗並不知道。
我也不能讓他知道我是這樣的人,絕不。
“鹿晗,我在劇組幫演員化妝呢,晚飯你自己一個人吃吧。”我走到衛生間,故意用手掩住了聽筒,生怕讓他聽到這邊嘈雜的音樂起疑心。
安撫完電話那頭的鹿晗,我如釋重負地走出衛生間,Linda站在門口滿臉不耐煩地看著我,指了指3012包廂的門:“指名要你,趙氏集團的老總,好好招待他。”接著,把高腳杯塞到我的手中。
我深吸一口氣,搔首弄姿地推開包廂的門。
那是一個看上去年齡已經四五十歲的老頭,鼻樑上架了一副金絲邊眼鏡。他笑盈盈地看著我,兩隻眼睛卻放著光,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東西。
我貼身坐在他身旁,就感覺有一雙粗糙的手在我的身上摸來摸去。要是以前,我定會站起身把酒潑到他的臉上,然後啐上幾口唾沫星子,可是現在的我哪還有那麼清高,也是,坐檯的本來就不清高。
外面的過道里傳來了熙熙攘攘的腳步聲,包廂的門咔嚓一聲被開啟。我轉過身,眼中露出了驚慌的神色,我不敢抬頭去看他,我害怕看到他眼中流露出的失望與憤怒。
鹿晗越到桌前,揪住了我身旁那個老頭的衣領,接著就是一記重拳打在他的臉上:“混蛋,我叫你碰阿默,我叫你碰阿默。”接下來,就是如雨點般的拳頭揮在他的身上。
我想要上前阻攔,卻被身後一群人連拖帶拉的拽進了包廂裡反鎖起來。隔著門,我隱隱約約聽到了外頭胡亂的打鬥聲,一顆心懸到了嗓子眼。
我不停地敲打著包廂的門,希望有人能夠放我出去,卻無人回應我。半晌過後,門外漸漸停止了打鬥,死一般的寂靜。
最後是Linda幫我開的門,她修長的指尖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人影,無奈地嘆了口氣:“估計不行了,你快去看看吧。”
我幾乎是爬著到鹿晗的身邊,鹿晗已經滿頭是血的倒在那裡,空氣中充斥著很濃郁的血腥味,像是死亡來臨前的徵兆。我急著叫救護車,嗓子卻像被什麼東西堵住喊不出聲。
他艱難地抬起手臂,想要為我撫去淚水。我卻只能感受到他微涼的指尖觸碰到我的臉頰,輕輕劃過我的眼角。他強扯出一絲微笑,嘴唇一張一合,用著微弱的只聽得到氣息的聲音:
“阿默……你還記得……我對你說過……我不會讓你受傷的嗎?”
“所以,阿默,別怕……你還有我……我會……保護你的……”
緊接著,手無力地倒下去。
眼淚一滴,兩滴,三滴,接二連三的落下。
傻瓜,你不是說你不會讓我受傷的嗎?你不是說你要保護我的嗎?灰姑娘現在命令你起來保護我,你倒是快點起來保護我啊!你倒是,快點起來啊……
我不停地搖晃著他的身體,回應我的只有無聲的沉默。
二十三歲那年,我弄丟了我的少年。
【貳拾】
我是一個啞巴,我叫顧森默。
二十三歲那年,我如願地回到了北京,回到了我的家鄉,可我的少年卻已不再了。
也是從二十三歲那年起,我因強大的精神刺激造成了長期性失語症,從此變成了一個啞巴。父親嫌我丟人將我鎖在閣樓裡,街坊鄰居也都紛紛議論我說我是個精神病患者。
我曾去看過心理醫生,醫生說藥物治療醫治不好我。他說我這是心啞,並非口啞,心病還須心藥醫。可是,我的心藥卻再也回不來了。
我無數次想死,卻沒死成,大概是老天太眷顧於我,不想讓我死。
我相信哪怕多年以後,我變成一個瞎子,一個聾子,我也不會忘記我的少年。
他有個很好聽的名字,他叫鹿晗。
他曾對我說過,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輩子的氧氣。
北風呼呼地怒號著,天上又如期飄起了鵝毛大雪。窗外是白茫茫的一片,紛紛揚揚的雪花覆蓋了整個城市,如同撕棉扯絮般下個不停歇。
鹿晗,你看吶,北京又下雪了……
【全文完 】
◆【前言】
【第二卷】:我們像糖甜到悲傷
卷介紹:'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