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圖遊戲?”李智林有些迷惑地看著我。
“是的,拼圖遊戲!”我回答,“每一件事都離不開時間、空間和過程!我們把證明時間的線索放一塊,證明空間的放在另一塊,證明過程的再放一塊。最後用這些東西把案件發生的過程拼接出來。其中殘缺的,就是我們現在所要尋找的!”
李智林聽完來了精神,他取出筆紙,邊看案卷邊記了起來。我則翻看著以前的現場照片。
第11章 死亡拼圖
“怎麼樣?”在互不干擾地工作了個把鐘頭後,我問李智林,“有什麼發現?”
“殘缺的資訊實在太多!”他抬起頭說道,“就是已有的東西也漏洞百出。難怪死者家屬會有很多疑問!”
“哦?說說你發現的問題!”我很感興趣地看著他。通常情況下,我不喜歡像他這樣隨意菲薄他人,但這次,我很想知道他為什麼如此否定之前的偵查工作。
“如你所說,一切推斷都應該立足在事物的客觀存在性上。”李智林把我以前對他說過的話作為開頭,“而這件案子,偵查人員分析案件的依據不過是區區幾件有限的證據!如果失去充分的物證支援,得出的結論不過是主觀臆斷罷了!”
“你說得有些絕對了。”我笑了,“只要有客觀物證就不能說是主觀臆斷!一般來說,我們沒法奢望兇手留給我們很多證據,而有時候,我們也並不需要有很多證據。只要有價值,一兩件足夠說明很多問題了!”
“但他們的推斷並不是以現場證據做為依據!”他爭辯道,“而是用一些沒有排儘可能性的結論做為依據,來證明下一個論點,以此類推!——這顯然犯了邏輯性錯誤!”
我笑了,為他的進步感到高興。
“很不錯!理論上是這樣。——但是,有時在辦案實踐中是需要冒險精神的,主觀臆斷固然不科學,但未必不正確!”我有意挫挫他的銳氣,意在提醒他在思想上不能禁錮於固定的模式。
注重客觀是正確的,但我們信賴的所謂客觀往往只侷限於所見,而即便親眼見到的事物有時還未必真實。——眼睛還有盲點呢!因此,總拘泥於客觀性就會失卻冒險精神!
李智林迷惑地看著我:“難道您贊成主觀推斷?‘立足客觀’可是我們法醫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
“不要把主觀和客觀區分得太過清楚!”我說,“它們並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我們所說的客觀,除了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也包括來自實踐的一些經驗!這些經驗看起來是主觀的東西,但實際上是經過實踐對客觀事物的一種認知!當然,這件案件是不是這樣,我們需要探討一下。”
“明白了!”李智林興味盎然地聽著,“但回過頭來看,他們對這件案子的分析,顯然不是來自實踐的認知!”
“那麼你說說看,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在分析案件發生的時間上。辦案人員發現男死者胃內食物較多,而女死者的胃內食物較少,認為男死者是午飯後不久遇害,大約晚上七點左右,而女死者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消化,死亡時間在男死者之後一個小時左右!……”
我點點頭:“這個時間順序的推斷確實有問題!——雖然可以依據食物消化程度來判斷個體的死亡時間,但是並不能就據此對不同人進行相互對比,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消化程度也不一樣,食物在胃內的狀態當然就不一樣!尤其是不同性別的人,女人本來就比男人吃得少一些!”
在法醫學裡,人的大致死亡時間是可以根據胃裡的食物消化程度來分析的。這是因為,食物在被消化的過程中,必須要經過胃腸,而胃排空食物的時間是相對固定的,胃內剩餘的食物多少、消化狀態也就間接反映了進食時間的長短,如果知道進食的時間,就可以估算大概的死亡時間。比如當胃內食物殘存不多,且呈糜爛狀,表明是飯後兩小時死亡的,而死者習慣於中午12點吃午飯,那麼就表明是下午兩點左右遇害的。
但如果僅根據胃裡的食物狀態,來判斷不同個體間的死亡順序顯然不妥,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進食的多少不一樣,消化的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失去了相同的前題條件,當然就失去了可比性!因此,還需要依據死者的屍斑、屍僵等情況來綜合判斷。
“雖然質疑了他們得出的結論,但是你卻還沒提出自己的觀點呢!”我笑著說,“在你看來,死者會怎樣的死亡過程呢?”
“這個……”李智林遲疑了片刻,“沒見到有力的客觀依據,我可不敢輕率地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