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的問題!”
搖搖頭,唐浩然繼續解釋道:
“大家已經看到了,在《朝鮮經濟建設綱要》中有兩條基本原則,第一,對帶有國防或公共利益性質的重要事業,要以公營或指令特許公司經營,第二,對其它產業及資源等種經濟事項,則委託諸民間自由經營,但對生產消費兩方面要施以必要的調劑。而根據這兩個基本原則,屬於統制的部門有:特殊銀行、郵政、鐵路、電報、電話、礦業、鋼鐵、冶煉、電業等22種,半統制的部分有:普通銀行、保險、地方鐵路、紡織、海運、漁業、菸草等24種,允許自由經營的有:農牧業、農產品加工業、制米、油脂、皮革、機械工業等20種……”
與後世紅色國家推行的;濟執行形式方面由一個社會中心用統一的國民經濟計劃來配置社會資源,組織整個社會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的100%計劃經濟不同的是,唐浩然選擇了是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統制經濟,其在某種程度上仍然准許一些行業維持私有,或者直接授權予私有公司從事某一行業。
相比於計劃經濟不能解決資源配置問題,效率較低下(1)等方面的問題,其無疑更加靈活,更符合市場規律,而其又具備計劃經濟的優點——以一雙有形的手,能夠在整個國民經濟範圍內,合理地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避免浪費;能夠按計劃有步驟積極地採用和推廣當代科學技術的成果;能夠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使生產力佈局協調。
接下來,唐浩然一一解釋著推行統制經濟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