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4 / 4)

《過秦論》。

4。以上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參見《史記·李斯列傳》。其中“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一句,《秦始皇本紀》作“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

5。杜牧《阿房宮賦》。

6。見《史記·項羽本紀》。

7。關於陳勝事蹟均見《史記·陳涉世家》。

8。請參看傅樂成《中國通史》,臺灣弘揚圖書公司。

9。賈誼《過秦論》。

10。秦代是否有陳郡,學術界有爭議。本書據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史為樂《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同時參考《陳涉世家》,下同。

12。據《資治通鑑》卷七,大澤鄉起義是在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的下屬武臣自稱趙王是在八月,故可推算。

13。以上均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4。見《史記》之《陳涉世家》與《田儋列傳》。

15。以上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6。見《史記·陳涉世家》。

17。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8。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9。見《漢書·刑法志》。

20。見《史記·陳涉世家》。

2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22。見《史記·陳涉世家》。

23。見《史記·項羽本紀》。

24。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5。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第三章

1。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2。關於這段史實的記載,中華書局版《史記》和王伯祥先生《史記選》均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不妥。似應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3。英布加盟在前,劉邦在後,然後立楚懷王。

4。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唐)司馬貞索隱。

5。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或老小。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並無三兄名叔,故劉季即劉小。也因此,古人避諱,易邦為國,但不避諱季。

6。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7。請參看《史記·淮陰侯列傳》。

8。《史記·高祖本紀》(唐)張守節正義稱:亭長的職責是“民有訟爭,吏留平辨,得成其政”。

9。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0。本節述李斯、胡亥、趙高事,請互動參看《史記》之《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下引相同者不另注。

11。見《史記》之《秦始皇本紀》、《魏豹彭越列傳》。

12。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

13。從這個月起,《史記》等書均改稱“漢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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