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4)

小說:網遊世家 作者:精靈王

蜂只項鍊:飾品(頸部),屬性未鑑定。

蜂之耳墜:視屏(耳部),屬性未鑑定。

蜂蜜:食品,食用,生命值恢復一點。

林夕晨現在每秒鐘的總輸出是3000點傷害左右,也就是10只蜜蜂的生命值,雖然不是每一秒鐘都有10只的蜜蜂死亡,但是平均下來也差不多就是10只左右。

計算下來,林夕晨每一秒鐘有400點的經驗值入賬,李若雅則是隻有80點,林夕晨的五分之一。不過,林夕晨需要的經驗值遠遠超過李若雅,升級速度絕對是沒有李若雅快。

林夕晨原本身上就有一萬五千多的經驗值,剩下九萬多經驗值,也就只要幾分鐘的時間,很快就搞齊了。

“叮!你殺死了蜜蜂,獲得8點經驗值。”

“叮!你的經驗值已到達極限,等級提升至十二級。”

“叮!你的升級經驗為本級升級經驗的十倍,厚積薄發,獲得平衡爆發狀態,所有屬性提升為十倍,時間持續一分鐘!”

熟悉的聲音在林夕晨的耳邊出現,一瞬間,林夕晨比打了雞血還要恐怖,敏捷十倍的提高,揮刀的速度大大的提升,刀影的密度數倍密集,攻擊力也是大大的提高。所有的蜜蜂接觸到刀影,立馬被斬,掉落在地,殺怪的速度,提升不止十倍。

“升級了!”

李若雅突然間察覺到林夕晨的殺怪速度暴漲,愣了一下,也就知道他升級了,又獲得了屬性翻倍的狀態。這下子,她收拾的速度趕不上林夕晨殺怪的速度。

幸好裝備爆得不多,而蜜蜂的屍體和吸血蚊一樣可以堆積在同一個格子裡面,只是數量沒有那麼多,每一個揹包格子只能夠放置一千隻,遠遠不如吸血蚊的一億隻。

吸血蚊!

李若雅就想到放在基地裡面寄賣的吸血蚊,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賣出一點。

隨後,就又想到在網上拍賣的那幾件裝備,不知道有沒有人出價,不知道自己開的價格會不會太離譜。最便宜的一件狼牙項圈都是20萬聯盟幣,估計沒有幾個人會買吧,買得起的也就只有那些有錢人。

那一件裝備,也就是相當於多升了半級,只增加5點屬性點,為了這5點屬性都,不知道有沒有人會捨得花那麼多錢,反正自己肯定捨不得。

如果不是因為鑑定費用太貴的話,自己也不可能會擺出那麼高的價格,因為以前她玩過的網遊,很少見到遊戲初期,一件裝備就價值數十萬上百萬聯盟幣的。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倒是那件狼牙拳套,傷害和特種軍刀一樣,不過位元種軍刀多了五點屬性。特種軍刀要50萬的遊戲幣,那麼狼牙拳套要50萬的聯盟幣應該也說得過去。

其他的三件都是BOSS出品,加的都是十點屬性點,等於直接提升一個等級,還是單一屬性的提升,貌似也挺合理,鑑定費都用了300萬的遊戲幣,按現在的貨幣兌換比例,也就是一百五十萬的聯盟幣。

三件裝備,加起來也就只賺一百萬聯盟幣,也不能算是奸商。

要是真的賣出去,還得交百分之十的稅收,算起來只賺了七十萬……哎!早知道就不鑑定了,直接掛上去賣好了,價格降下幾十萬,剩下一筆鑑定費用,也可以多賺不少,買的人也不會覺得太貴。

現在剛剛打出來的這些裝備,就不去鑑定了,直接賣!

李若雅不是有錢人,以前在遊戲之中也只能算是一個普通的半職業玩家,透過遊戲賺錢,也只是在最底層賺錢,沒有見識過遊戲頂尖層次的商人,不然她肯定不會把那幾件裝備掛上那種價格,賺得實在是太少了。

不過,幸好每天只能是在晚上十二點的時候送貨,李若雅才會弄出拍賣的形式。

兩個小時的時間,雖然不一定能夠把大部分的有錢人吸引過去,但是也能夠吸引一部分,大大的提高拍賣的最後價格。

有很大一部的有錢人,都是喜歡顯擺,在現實之中有著法律的約束,只能在可以控制的範圍之內為非作歹。但是在遊戲之中,就失去了法律的顧忌。

人出生在社會上,就一直要和人鬥,鬥智鬥勇、鬥狠鬥力、鬥權鬥勢……總之就是鬥,人與人鬥才是真正的其樂無窮。

現在只是遊戲初期,大部分遊戲玩家都是自由人士,只有那些網遊世家算是有著自己的勢力,而他們都已經被宇宙之中的真正有錢人盯上了,不是一般的有錢人可以爭取得到的。這些普通的有錢人,也就只能把自己的目標定位在普通玩家身上,只要人多,力量自然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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