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反應過來,就已經走到了審訊室門口。
從走廊那頭走過來一個三十來歲的警察,看了我一眼道:“他不是犯罪嫌疑人,用不著進審訊室,到辦公室說吧!”
我看了對方一眼,那個人的面相稜角分明、劍眉入鬢,眉宇之間隱隱帶著正氣,說明這個人很講原則,但是也認死理。不過,這麼一來我反倒不擔心了。這樣的人,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幹不出臺面底下的事兒來。
對方把我從韓璇那接過來,領進了辦公室之後揚了揚證件:“我叫陳旭,主管刑偵。今天請你來,是想了解點情況。”
我點了點頭道:“你說!”
陳旭十分公式化地問道:“昨天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在家睡覺。”我回答完之後,馬上覺得不對勁兒了。我殺王喜子是在前天晚上,他怎麼會問我昨天晚上在哪兒?
陳旭緊接著拎起一雙運動鞋:“這雙鞋是你的麼?”
“不是。我不穿這種鞋。”我說的是實話。我的鞋都是特意改裝過的,鞋底下藏著暗器,能出其不意地傷人。所以我從來不穿其他的鞋。
陳旭側著腦袋往我鞋上看了一眼:“這雙鞋是在你家找到的,而且跟你現在的鞋號大小一致,你說不是你的?”
陳旭不等我說話,就又問道:“你練過武吧?”
“練得還不錯!”這沒什麼可隱瞞的。就算我不說,老馮和韓璇也能幫我抖出來,
陳旭忽然冒出一句:“於長河昨晚死了!”
“什麼?”我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我昨天晚上確實溜出去過,但不是去殺於長河,而是在他古董店附近踩點子。
可是陳旭怎麼找上我了呢?
陳旭伸手點開了桌子上的電腦,給我放了一段影片。那裡面剛巧是從路口進入黑街的情景,沒過一會兒,影片上就看見我從街口走了出來。
我看完之後,雖然沒表現出什麼,但是卻在心裡暗罵了一句“太不小心了”!
那邊之所以叫黑街,是因為他們那兒主要經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