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說:“哭得這樣大聲做什麼。”她轉身愣了許久,周圍的景色黯然失色,她的眼底只剩下離笑的臉。離笑的一隻袖子被餓狼撕破,露出一道深深的傷口。
紅桑撲進了離笑的懷裡,他任由她的淚水打溼自己的肩膀,撫著她的肩,說:“沒事了,沒事了,還沒有娶你,我怎麼會死。”
他救了她兩次,在她人生最悲慘孤涼的時刻,他成了她唯一的依靠。她喜歡上他,就像我喜歡那雙綠色小鞋的主人,因為此時此刻,有那個人在,而且只有他在,才會覺得安心。打動一個人很難,但拿命來讓一個人動容就太過容易。
似乎所有英雄救美的結局都是傾心以付,以身相許。喜歡一個人似乎太過容易,情感是最不受控制的東西,它由主觀產生而高於主觀。
忘記一個人,不像忘記一顆星,忘記一朵花,忘記遙遠的月牙。因為遺忘一個人,是剜掉心裡的硃砂。
正午的光線很好,雪地在陽光下散發著銀色的光芒。遠處葉王宮籠罩在霧氣中,離笑眼底盡顯柔情的說:“回去吧。”
紅桑一時語塞,她揉著衣角,醞釀半天的話說不出口,一刻似一年那麼長。離笑再次催促她:“回去吧。”
紅桑紅著臉鼓足勇氣,看著他的眼睛說:“你不是說要我嫁給你嗎?”此時,她放棄了一個女子亦或是公主應有的矜持,她看到了離別,她急切的想要挽留住情竇初開的芳香年華。
離笑噗嗤笑出聲來,摸了摸她的頭說:“你這丫頭,這麼恨嫁呀?我逍遙慣了,住不得這小小的四方城,我是同你說笑的。”
紅桑心底竟有些失落,眼底氤氳了薄薄的水霧,良久,說:“可是我還沒報答你。”
離笑說:“你想報答我的話,唱個歌給我聽吧。”
紅桑仔細回憶,從小到大隻會一首歌,是奶孃時常哼唱的童謠,如今奶孃已經不在。她低聲哼唱,聲音有些顫抖。
“如血的殘陽慢慢下降,靜夜裡,爺爺是那麼慈祥;駝鈴叮噹,叮噹作響,遠處的沙漠中,緩緩走來一個牽著駱駝的姑娘……”
離笑拉起紅桑的手,把一個物件放在她的手上,那是小馬摔落的門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