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他眼睛就快痊癒了——說起來我真的要好好謝謝你,若是沒有你當時的資助,無論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給他安安穩穩治傷……”
“不客氣——談到他的時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謝得意洋洋回應,此刻儼然不知道“謙虛”二字怎麼寫,“燕華是我家人啊。”只不過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現在是兩口子般的家人,總之燕華是他的人,他是燕華的人就對了。
王謝,曾經很嚴肅地想過,一個人無緣無故對某個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遷怒。但一個人無緣無故對某個人好,而且自始至終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範疇了。燕華為什麼對自己好,好到了願意犧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對燕華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連路邊乞兒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對兒師徒一樣,沒有半點血緣關係,一個願意為另一個去拼命去送死,另一個同樣為了這去報仇去送死,已經達到了犧牲的最大程度。那麼他們之間的連線到底是什麼?
王謝花了很長時間去想這個問題,但是想通了之後他才發現受寵若驚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覺竟然得到一個人的全心全意對待,在茫茫人世中這是一件多麼值得驕傲和榮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厭惡燕華無非是因為兩點,其一:燕華的父親是個貪官,人們都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其二,燕華入了青樓,骯髒低賤墮落下流。
不過話又說回來,雖然說父債子償,但是實際上燕華本人沒有過做什麼出格的事,貪贓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實上燕華平時甚少出門,交友也有限,盡是埋首讀書,性子悶得都能和大家閨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從青樓帶出來時,他一身傷痕帶著殘疾,幾乎丟了半條命,就看出在煙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賣身契明明白白蓋著官府大印按著他手印,那裡也不是他不願意去就能不去,不願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麼自己那段時間對他每日打罵呵斥,棄之如敝履,又是因為什麼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爭或者……求不得?
原來是求不得啊。
從那天起王謝便豁然開朗,燕華這個人,他要牢牢攥在手裡,一輩子!
寧芝夏就喜歡他對家人的歸屬感,一時間,目光裡有著自己都不明白的溫和。
二人說話間進了院子,寧芝夏仔細端詳,儘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頭次來時的景象,簡直天壤之別。且不說荒蕪的草坪花壇已被精心修剪齊整,雖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葉間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藥可都綻著笑臉,頂著花苞。印象裡有間柴房不見了——他不知曉那本是燕華的住處——原地立著新屋。廚房炊煙裊裊,飄著飯菜香味兒。
後院另一處角落,多出幾個大鐵籠,吱吱嗷嗷的,竟裝了十幾只猴子。
見寧芝夏的目光往猴籠那裡去,王謝道:“那是練手的,我要給燕華治療手骨,總得找些相似的先試試——誒,燕華,芝夏兄到了。”
燕華剛從廚房裡轉出來,寧芝夏就看見王謝幾乎是“蹭”地躥過去,隨即燕華很是熟稔地牽過他一隻手臂,兩人小聲說了兩句,並肩走到近前。
不等燕華施禮,王謝先攔著他,搶先開口:“芝夏兄,你我可是朋友?”
他此時突兀一問,寧芝夏鳳眼一瞥燕華伸手撩衣的動作,明白了,這是禮數問題:“自然是朋友——況且我江湖人,不講這些禮節。”說著往旁一側身,不肯受對方的拜禮——他雖然不講虛禮,並非不懂禮儀。
燕華卻很堅持:“當日少爺病重,若不是芝夏少爺仗義相助,我如何顧得過來?這一禮是當得的。”
既然不是因為主僕良賤身份的問題而爭,燕華說得也有道理,王謝立刻道:“你不也是為了救我,因此這一禮應該是我們倆共同的,如何?”
燕華點頭稱是,端正神色,拉著王謝,正式謝過寧芝夏。
寧芝夏見他堅決,也不阻攔,只不過在他倆行禮之後,自己施了一個參見兄長的禮節。
燕華先是一怔,隨即還了半禮:“蒙芝夏少爺青眼,燕華便不講那些虛文。”
——此時的燕華,比之寧芝夏印象裡的,簡直從裡到外煥然一新,面色紅潤,唇角噙笑,不僅溫文爾雅的氣質越發的明顯,那種提心吊膽小心翼翼的感覺亦是不再,舉止多有自信。
燕華確實過得不錯。
且不說不用辛苦謀生,一日三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