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寫娘子 作者:賴賴

道他到底要做什麼,但他藏起了致遠,讓他為他鑄造白鐵,還有那些殺人的利器,似乎正醞釀著什麼大陰謀,儘管此刻他每天都在沉睡,可一旦醒了呢?一旦他真正睜開眼,會去做什麼呢?

“嘶——”想得太入神,手指被釵上的金針刺破,血滴猶如紅豆般粘在指尖上。

“想跟我走嗎?”他來到了窗臺前,看著她吮著自己的手指。

白卿搖頭。

“過幾天我們要動身去京城。”並不在乎她的搖頭,詢問並不代表就要接受她的意見。

“不去。”她要留下來,留在那個塘子裡,繼續跟娉兒在一起。

倚在夕陽裡,笑看著圍牆外的梧桐樹,“我幫你讓那個女孩兒自由。”夠她放棄抵抗了吧?

是夠了——

白卿翹起嘴角,苦笑,太夠了,那個條件就像一根骨頭,他丟出去,她就能立刻跑上去含住。

“你相信我的話?”

她點頭,不然呢?除了相信還有別的選擇嗎?

李伯仲的視線停滯在她的臉上,繼而伸過手拾起她的一綹長髮,在手指間搓捻著,“知道去那兒要做什麼嗎?”

“去讓所有人嘲笑吧?”不然他帶她去那麼高貴的地方幹什麼?

對,就是讓全天下的人都嘲笑他們,“害怕嗎?”

白卿緩緩摘下箅子上的一根長髮,抬眼看向他,“大公子怕嗎?”他都不怕,她怕什麼。

李伯仲失笑,這似乎是在她面前他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笑,他喜歡她的誠實,以及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膽子。

也許,有一天他會厭倦她,但他會給她安排一生無憂的生活,畢竟,在他至今為止的生命裡,這個女人曾這般特殊。

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結成姻緣的原因千奇百怪。

有那麼一種很特殊——它叫同下地獄。

***

如果白卿知道那結局,她也許會考慮不該去。

兩個不擅相愛的人,怎麼能去嘗試那麼危險的事呢?

她看淺了這個男人,也看淺了自己。

或者說,她高看了這個男人,也高看了自己。

他們,只是一對男女。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爺的意思,李伯仲釋去兵權之後,要到京城裡待一段時間,一方面是為了向皇室以及眾諸侯展示對李伯仲的處罰,另一方面,李伯仲與郡主嶽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後,諸多事宜都要他親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眾位諸侯世子都會到京城聚首,作為第七代繼承人,今年的世子聚會,也該李伯仲獨挑大樑了。

然而老爺子怎麼也沒想到,他會把個小妾也帶去,追是追不回來了,因為知道時,人都已經快到京城了,老爺子趕緊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補救,只希望不要鬧出什麼笑話來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東北方向,走官道,騎馬晝夜不停的話,兩天即可抵達,當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帶著女眷當然不能像行軍打仗,何況他又不急著趕路。

四天的時間,他們總共歇了六個地方,每個地方都有人等著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沒帶下人,只有四個護衛跟隨,所以沿路的生活瑣碎全都由她來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們在一處驛站住了下來,這驛站很大,且空曠無人,進去後還可以看到穿盔帶甲的兵勇,這才明白原來這裡是專門為各諸侯設得休憩之地,平常沒幾個人住進來,所以顯得冷冷清清。

驛站建在城郊的一處高坡上,從驛站三樓的房間眺望京城,依稀可見京城南門樓上的燈火——京城就是京城,連門樓上的燈火都那麼明亮。

五更底時,白卿便已起身,因為她要準備進京的行頭。

開啟窗,天色紅灰,早秋的晨風已帶著些寒涼,吹得人一身雞皮疙瘩。

望一眼天際後坐下身來,從梳妝匣裡拿起小剪刀,細細地將纏在每根手指頭上的絲線剪斷,然後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綢布取下,十隻豔紅的指甲就這麼露了出來——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裝扮一下才行。

對著銅鏡,將長髮綰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紅豆般的耳墜,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裡蘸一下,而後點在唇上,這樣好多了。

昨晚他沒睡在她的房間,似乎是碰上了什麼熟人,這對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縮在床角——這個男人讓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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