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1 / 5)

小說:他們最幸福 作者:換裁判

她當了真,攔著說:“要不咱看看有什麼能賣的

吧。”

好像沒什麼能賣的……那個愛立信大鯊魚是我唯

一的家用電器,捨不得呀捨不得。

後來,我不止在一個地方看到這樣一幕:一身衝

鋒衣的揹包客舉著一張白紙,寫著“求路費”或“求飯

錢”,旁邊還放著登山杖和登山大包。其中有些是騙

子,有些是為了好玩兒,應該也有些是真缺錢的吧。

這種事情我從來沒幹過。真山窮水盡了,把衝鋒衣賣

了不行嗎?把大包裡的零碎兒賣點兒,不行嗎?把手

機賣了,不行嗎?

我那愛立信大鯊魚手機當時在日喀則的時候怎麼

沒賣?

我不是還揹著手鼓嗎?我不是還有手藝在身上

嗎?我不是個已經揹著手鼓在川藏滇藏線上一路賣唱

走過好幾個來回的流浪歌手麼我?

我和她說:“你給我點兒力量,咱們來唱會兒歌

掙點兒飯錢。”

她給我一飛吻。

我們在扎什倫布寺旁邊的馬路邊坐下,帽子摘下

來,擺在前面。我記得很清楚:晚上九點半的時候,

開始賣唱掙飯錢。

我一直很喜歡那些一邊擺攤一邊行走天涯的孩

子,就像我一直很喜歡我那些一邊賣唱一邊流浪江湖

的兄弟。他們是有骨氣有廉恥、相信自力更生的孩

子。

人可以嚮往流浪,實踐流浪,但流浪是個多麼美

好的詞彙哦,無需和落魄掛鉤,也不應該和乞討畫等

號,它本應跟你自身的能力和魅力合二為一。窮遊這

個詞兒沒錯,但窮遊的精髓不是一分錢不帶白吃白

喝,真正的窮遊者皆為能掙多少錢走多遠的路,有多

廣的人脈行多遠的天涯。偶爾厚著臉皮蹭車是可以

的,但每時每刻都琢磨著靠佔著陌生人的便宜往前

走,那還不如回家坐電腦前學習痴漢電車、東京熱來

得崇高。

我們坐在日喀則街頭自力更生地唱著歌,打算買

點兒包子吃。夜色漸深,街上人不多,但每一個路過

的人都帶著微笑走到我們面前,微笑著聽一會兒,然

後放下一點兒零錢。

藏民永遠是樂善好施的,不論經濟社會的輻射力

怎麼浸漬洗禮,都改變不了藏地文化基因裡“佈施”這

一傳統。這一點,是我對藏文化至今為止始終著迷的

重要原因之一。大部分時間,他們只是一毛一塊地給

散票子,但錢再少也是心意,善意的心意。

不一會兒,人品爆發了,帽子裡有了大約幾十塊

錢。飯錢肯定夠了,我想看看能不能再多掙包煙錢,

就沒停下。

又唱了四五首歌,這時來了幾個撿垃圾的小孩

子,揹著蛇皮袋子,吵吵鬧鬧地圍著我們。他們聽不

懂漢語,但很起勁地和著手鼓打拍子。我給他們唱紅

星閃閃、唱花仙子、唱哆啦A 夢,唱我會的所有兒

歌,實在沒得唱了,就開始唱崔健和許巍。

其實唱什麼都一樣,這幫孩子未必就聽過我唱的

兒歌,人家未必不把崔健當兒歌聽。他們不會說漢

話,應該是一群周邊農區來的、沒上過學的孩子,嘰

嘰喳喳的後藏方言,和拉薩口音差別極大。

我一邊唱歌一邊看著這幫孩子們樂,這邊的孩子

們好像有個習慣,就是不摳鼻子。每個人鼻孔眼上都

糊著一塊黑黑黃黃的鼻屎牛牛……加上一張黑一道白

一道的花臉,那臉真不知道多久沒洗了,汗水衝出來

的一條條兒泥溝,清晰可見。衣服就更不用說了,我

酒吧裡的拖把也比他們的褲子能幹淨點兒。我讓她幫

忙拍了個照,那幫孩子推來推去的,誰也不肯好好和

我合影。

我唱歌的間隙和她說:“接下來當是義務演出

吧,反正掙的錢也夠吃大包子了。”

她身旁坐著一個髒髒的小女孩兒,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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