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唉,也不想想,麗燁很有可能會成為他的情敵。有時,我會懷疑圓圓的性向,因為她為麗燁做的事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朦朧曖昧不清,是我和麗燁所無法想象的。有麗燁身影的地方恍惚就有她的存在,認識她們倆的人都這麼覺得。

其實,我跟麗燁在小學學前班就認識的了,只是一年級時才同班,而圓圓則是在二年級跟她同班並相識。汗,總覺這樣說很像講故事,你該不會說我編得太爛吧?編?喂喂,我講的都是真話,如有半分假,我立即猝死於此!

算了下,我們三人都認識了十一年,事實上我認識麗燁十三年了。怎麼說大家都是青梅竹馬,可是我跟圓圓是高三那年才熟絡,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當情敵看,從不怎麼跟我說話,即使有也是應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說,我們三人也是從小學到高中是同校同級的。看見這話,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這種反應!再告訴你一件事,你可以會哭(因為這真實得太假):我跟麗燁和圓圓的家都相距兩街,我家夾她們的家中間,就像這十一年裡,我一直夾在她們中間一樣——恍惚永遠都無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終於說到我了,彷彿談話高潮已過,一說到我就到臨近尾聲。大餐過後端上的水果拼盤並不重要,可有可無,端上來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話題提及以我一樣:“你在G城的日子過得好嗎?”

“還好啦!”能把靈魂帶回家就不錯了。G城給我的感覺,一個字:差,兩個字:很差,三個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將話轉移回他,但立即後悔了,因為他一說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沒完沒了的。

他說重慶什麼都不缺,什麼都好,只是無法適應那裡的天氣,太冷了。“等麗燁她們回來,我們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為我實在無法忍受一個快二十歲的男孩在唱K房間裡唱卡通歌!經他上次那樣虐待我耳朵,我會汲取教訓的。我差點沒立即說出口,頓了頓才說:“到時候再說吧。”

終於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氣。

總的來說,他是個好人,一個不愛擺架子的有錢人。不過他有錢關我屁事,我的話還是要說的:再沒有比他更囉嗦更雞婆的男孩了。語文老師說:要說一個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揚,這樣比較容易接受。說真的,麗燁比他更像男孩,無論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轉身走向公交車站點,一個聲音落在我背後。

暈倒,該不會是高俊又跑回來吧?剛才耳朵已經活受罪整整一個小時了,還要再繼續麼?讓我成為聾子吧,也許這樣我會好過點。牽勉支撐起一抹微笑,轉身過去:“怎麼啦?”

一看見眼前的不是高俊,是雷思茗,我的笑容就僵硬了。不是因為見到她,而是因為我竟然無法分辨這個聲音是男是女,看來我耳朵真的出毛病了!天啊,看來高俊的囉嗦功力比《功夫》裡豬籠寨包租婆的獅子吼還厲害哦。

“是你啊?”我立即收起了笑容。

她手裡拿著十來張寫滿黑字的白色A4紙,“那你希望是誰?”

“除了你,是哪個都無所謂啊。”

“呵呵,看來我真的不太受你歡迎哦。”

“你從來都沒受歡迎過。”

她又笑了。她這種的反應最令我生氣,因為我喜歡在損人的時候看見對方生氣的臉孔。

“我說你啊,你是不是在暗戀我?沒事整天陰魂不散的跟著我幹嘛?”

“我暗戀你?不是你單戀我嗎?”她翻了翻手頭上的紙張,又看了看我,接著說:“真不乾脆的傢伙,喜歡我就直說嘛,何必寫這麼多情信呢,還要是匿名信。你字寫得不錯,標準的宋體,看不出哪分是人寫的字!”

她一定當我是瞎子了,那些紙張分明不是什麼情信嘛!“匿名信,你竟然會知道那是我寫的字,真厲害,佩服佩服!”

“失禮失禮。”

“欽敬欽敬。”

她居然開口要邀:“賞面吃頓飯嗎?”

“謝了,不過我剛吃過,撐著呢!”一口茶都沒沾過,躺在肚子裡的午飯早就蒸發完了,肚皮快要貼到骨頭。但是我跟她才見面二次,噢不,加上這次就是三次了,跟她不太熟沒理由應邀。況且,為什麼我要應她的邀?“還有,我們這次是第三次見面,一次生兩次熟三次大結局,我希望不要再見到你!”

“這個世界很大,但是這個城區卻很小,也許只要轉身就能看見彼此,只要我們生活在這裡,就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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