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要是去報復的話,那就不叫和平了,我們給他們捐款是一種愛心的表現,至少說明我們比他們高尚,好了也不說什麼了,我們做事要冷靜!”
他媽的,哭得眼睛都紅了,這怎麼出去見人,還說去接高俊呢!接高俊?看了看時間,糟了,已經四點鐘了。
打的直往車站。本來想坐公交車去的,這樣比打的比較划算。坐公交車去到車站可能仍是四點鐘,不過是明天的四點鐘。
在車站出口徘徊了好一陣都沒見高俊人影。雖然他叫高俊,但是他並不高大也不英俊,只是長得一張乾淨的臉蛋,還算蠻吸引人的,而他身高數字又是商人都喜歡的數字,168,一路發!可惜我不是商人。
要不要再等下去呢?我這紅紅的眼睛,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我剛哭過。要是高俊問我為什麼要哭那怎麼辦啊?倘若我說是切洋蔥弄成的,他會相信嗎?切,白痴才相信!那說沙入眼呢?這幾乎是電影、小說、連續劇常出現的情節,他有理由相信我的吧?狗屁話!
轉身準備離開,卻看到不該看到的人!為什麼會是她?她也在看我。我不相信!一定是我幻覺,嗯,一定是!我轉回身,繼續等待高俊的出現。
“喂,小妹,昨天穿過的衣服今天還穿啊?”她的聲音在我耳後傳來。幻聽幻聽……一定是幻聽!
我全身神經繃得特緊,一個本子拍落到我頭上。我尖叫了聲:“啊!”
“幹嘛不理人了?昨晚不是很愛跟我掰的嗎?”說話的人就是她,雷思茗。
我機械式的轉過身去,看著她,陷入深深的沉思當中:當真要自剜雙目?哼,我當時只是口頭上說過而已,又沒有白紙黑字說明。再說,你又沒有證據,憑什麼說我有這樣說過啊?說不挖就不挖,能把我怎樣呀?沒見過人耍懶嗎?
“沒辦法,誰叫我家家徒四壁,窮得丁當響,哪裡有錢買衣服穿。哪像你,有衣服穿卻穿兩件單薄得不行衣服,作賤自己。”她衣服雖不是昨天那套,卻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