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科滿的小皮裙已經破爛的差不多了,伸懶腰的時候務必要把他的‘兄弟’也露出來,林榮都覺得自己要長針眼了。不過原始人的那傢伙什確實是比現代人的大的多,林榮覺得自己在亞洲人種裡算大的了,和科滿比起來,竟然差不多。

林榮被自己的想法給噁心到了,和原始人比那話兒的大小,這等閒心也不多見了。

不過也拜科滿的好處,林榮至少知道了這裡的文明屬於石器時代,人們沒有見過礦石青銅,不怎麼會利用工具。不會計算日子,信奉天神圖騰。吃熟食,只吃肉,不吃野菜。每年死於類似感冒這樣小災小病的人就數不勝數。這個時期的人類已經很不錯了,至少比元謀人那種好得多。

林榮好歹也是讀過書的人,歷史書上的一些東西,他還算是記得不錯。

即使是有了火,而且能夠用來烹飪食物,人們對於火的崇拜和畏懼也一丁點兒也沒有少。

不過這樣無所事事的日子還沒維持多久,平靜就被打破了。那是一天早上,林榮剛從自己的被窩裡爬出來,天才矇矇亮,林榮看著太陽,覺得如同看著一個雞蛋黃。這裡的風景他看的都快吐了,也就沒了一開始的欣賞。又去把科滿叫起來,兩人一同去打獵。

說起來是打獵,實際上這裡的動物沒有天敵,而林榮和科滿兩個一天到頭也最多吃下兩隻兔子那麼多的肉,所以動物們依舊沒有防備心。或許是覺得這兩個兩腳動物十分好玩,反而會拱著腦袋過來碰一碰他們,然後如脫肛的野馬一般迅速的跑開。

出了門,林榮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他以為的湛藍的天空或者深色的土地,而是——女性同胞那一對大大的如同保齡球似的乳、房。林榮鼻頭一熱,鼻血就流下來了。

只是林榮還來不及反應,科滿就像頭熊似的把這個身材——至少胸部很大的女人給抱到了懷裡。兩個‘原始人’又哭又笑。那個女人也和科滿似的只穿了一條小皮裙,真真是胸大腰細身材好。林榮雖然也看多了現代人的‘行為藝術’‘身體藝術’卻依舊也還是個純情小夥子,還從沒摸過大姑娘的手 。

那女人長的黑,身上也多是傷痕,新傷舊疤並不比科滿這個大漢少,她和科滿喜極而泣,抱在一起痛哭了一會兒,才總算注意到了林榮這個人。

最後還是科滿安慰似的把女人樓進去,林榮去升火煮水。他倒也沒覺得啥,活到他這麼大,雖然沒有談過戀愛,但是對女人總有那麼點嚮往。就算是沒有嚮往吧,作為一個大男人,也不可能把一個全身是傷的可憐女人趕出去。

那女人倒是不拿自己當外人,和科滿說了兩句,就跑來給林榮打下手了,一邊把木柴遞過去,一邊極為爽朗的笑著說:“我叫勇女,聽科滿哥說,你也是個勇士。”

勇士……林榮被這個詞弄翻了,他乾笑著打哈哈,實在不知道怎麼接話。就聽那勇女說:“現在部落找不到食物了,就派我來找科滿哥他們,本來科滿哥他們是許多個人一起出來的。但是隻回去了一個。現在部落有力氣的都打獵去了,就讓我出來找找看。”

林榮沉默,他知道這個女人是被她的部落‘拋棄’了,讓一個手無寸鐵的女人去尋找一堆消失了的男人。但是——在原始的部落不是應該珍惜女人嗎?女人才是延續一個種族不能或缺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母系社會。

人人都只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最高領導人也是女性。後來才因為力量的原因慢慢的顛倒了。

只是——林榮實在是不敢看向勇女,尤其是那胸面前的兩個,林榮臊的頭都不敢抬起來。中午吃的東西簡單,還是炒菜,還是隻有鹽,不過林榮看在來了個女性同胞的份上,還炒了份野草。這野菜還是拖那些兔子的福找到的。

肉菜是炒的野豬肉——這倒不是林榮和科滿的功勞,前一天林榮和科滿出去打獵,就正好看見兩隻野豬奪食,最後林榮和科滿把這兩頭都給弄了回去。

主食還是面,不過是麵疙瘩,把面弄成比麵糊糊稍微幹一點,然後放在煮沸的水裡,弄成小薊子。稍微煮一煮,在碗里加一些鹽。配上菜,也還算有味道。對林榮來說,當然不算什麼好東西。對只知道吃不知道的科滿,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但是勇女看到這些東西,眼睛都能發光了。她跟在林榮背後,走的幅度大了,胸前的玩意就一抖一抖的。林榮看了臉紅,就躲躲藏藏的不敢看,比如勇女問:“這東西能吃?這樣吃?能飽肚子?”

林榮就:“嗯,能吃,能飽。”

勇女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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