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皺巴巴的沒有型。連他姐都看過不眼,被高朝直接頂回去:你管我!

高朝胡亂套上衣服,洗漱完畢,看見陳隨文已經收拾好了,黑色長T,淺藍色牛仔褲,一身清爽,黑衣服襯得他的面板越發白皙,令他想起面如冠玉這個詞。再看自己身上的深咖色細條紋T恤,頓時覺得自己老氣橫秋,難怪他姐昨天說他不會穿衣服。

陳隨文扭頭看他:“好了嗎?”

“回去之後陪我逛街去。”高朝終於有珠玉在側自慚形穢的感覺了。

陳隨文問他:“你想買什麼?”

高朝伸手撓撓鼻子:“換季了,去買點衣服。”

“可以啊。”陳隨文對他穿衣的品位深惡痛絕,但又無權干涉,現在見他將選擇權交到自己手裡,巴不得將他從頭到腳都換一遍。

“那好,就這麼說定了。走了。”高朝笑了。

說是搬家,其實也沒什麼好搬的,新房裡的傢俱都是重新置辦的,早就弄好了,他們要搬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最關鍵的是將火種帶過去,俗稱進火,火種帶到新家,這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搬家。

雖然家裡是造鞭炮的,搬家卻沒放鞭炮,為了營造氣氛,高大哥用音響反覆迴圈放著鞭炮的音效,也算是熱熱鬧鬧的,莫名又覺得有些無奈。這些活動都是天還沒亮就開始的,搬家第一件事就是開火煮麵條,叫做發麵,圖個發字的吉利,寓意家宅興旺發達。

吃了麵條,天也亮了,鄰居們都散了,主人家也開始收拾東西,等中午還有頓大餐。高朝熬不住,去補眠了。陳隨文跟高家人不熟,也幫不上什麼忙,便在客房裡上網,這房子沒住進來就拉上網線了,考慮得倒是很周全。

陳隨文拿著手機刷晉江,晉江每月的收益都是抹零另算的,今天是10月的第一天,還是早上,按說收益不會多,陳隨文卻發現當月收益有一百多,點開收益明細一看,居然有兩個深水魚雷,還是同一個人扔的,他點進訂閱賬號一看,是個新註冊的賬號,沒有讀者id,只有一串數字,這個讀者只訂閱了他的小說,還給他扔了二百塊的魚雷。

他趕緊翻到評論去看,沒有留言,只有系統的雷人評論,什麼“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深水魚雷就是我對你深深的熱愛”之類的。這人是誰呢?陳隨文滿腹狐疑,新讀者,還只訂閱自己的文,又給他扔魚雷,用時髦的話來說,這絕壁是真愛啊。作為作者,每次看到有讀者專門為訂閱自己的文來看正版,這種成就感是很強烈的,因為能夠感召一個讀者來支援正版,也算是功德一件。

陳隨文非常激動,趕緊去回覆留言答謝,他心裡想,是不是也要學其他作者那樣弄個讀者群,順便勾搭幾個讀者。這個念頭也只是一閃而過,他是個新人,應該不會有什麼讀者來的。

陳隨文正在屋裡用手機看小說,高朝突然敲門進來了,陳隨文扭頭看著他:“怎麼了?”

高朝抓抓腦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陪我去買件衣服。”

陳隨文有些意外:“不是說回市裡了再買?”

高大姐從後面探進頭來:“小陳,你眼光好,陪我弟弟去買身衣服,一會兒他要相親。”

陳隨文臉上露出好笑又意外的表情:“現在嗎?”

高朝舔一下唇:“其實也不算相親,就是我嫂子一個親戚說她女兒從北京回來度假,想介紹我們認識一下。”

高大姐拍了一下弟弟的背:“那也要重視一點,快點,抓緊時間,一會兒人家就過來了。”

陳隨文收起手機,放進褲兜裡:“那行吧,我陪你去買。就在這街上嗎?”

高朝說:“嗯,隨便買點吧,能看就行了。”

高朝騎上摩托車,帶著陳隨文去逛街,他們這兒是個小鎮,也沒幾家像樣的店子,只有幾家運動休閒品牌,不過怎麼說也比高朝身上的衣服強多了。陳隨文給他挑了件淺灰色的polo,深藍色的牛仔褲,再選了雙白色的板鞋,一換上,立馬從三十歲變成了二十郎當歲。連賣衣服的小姑娘都直誇她店裡的衣服好看,比他原來穿的好看多了。

陳隨文心說,他原來那叫衣服麼,唯一的功能就是蔽體。

高朝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問陳隨文:“這樣可以嗎?”

“非常可以!”陳隨文說,“第一次見面,這樣不會顯得你不重視,又不會顯得太正式,挺好的。”

“好,就聽你的。”高朝笑嘻嘻地說。

導購姑娘說:“這件藍色的衣服還要嗎?穿著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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