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安全,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東西的。
進去後才發現,這家店的總體風格就是哥特範兒,店裡目前的主題就是藤蔓與薔薇,對一些愛追求刺激的年輕人來說,它們充滿了某種“暗示”。當然,這不重要。阮婉覺得自己唯一的任務就是——看好小夥伴,別讓她丟了。
好在錢姑娘雖然心情微鬱悶,卻也不至於到買醉的地步,興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後,她和阮婉一樣點了杯……咳,無酒精飲料。
“唉!”錢姑娘嘆氣。
“?”
“怎麼都沒人來和我搭訕呢?”
阮婉看著唉聲嘆氣的錢姑娘,無語之餘,算是明白為啥她非堅持要坐在吧檯邊了——電視小說看多了,所以以為只要是美女往這裡那麼一坐,兩條大長腿那麼一交疊,再百無聊賴地叼著吸管,就會有人來搭訕了。
“大概是我妨礙你了,要我退散嗎?”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腳凳。
“喂,我開玩笑的。”錢姑娘連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雙手抱臂道:“我這不是給你創造豔遇的機會?”
“別鬧了,我可是有夫之婦。”錢姑娘翻了個白眼,非常有節操地說,“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會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這邊說話的兩人卻是沒有注意到,不遠處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們身上,準確來說,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著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電話。
而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實在是因為他的畫風與這間酒吧裡的其餘人不太搭。都說“物以類聚”,同理,什麼風格的店聚集地也應該是同一風格的顧客,比如來這家店的,大多數都是年輕人。而這人看來年紀卻明顯過了三十,且氣質悍勇,臉孔上還有著一道明顯的疤。
電話接通,他說出口的第一個稱呼是——
“沈少。”
“什麼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這個臉上有疤的人正是曾與阮婉有過一面之緣的疤子,而被他稱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後者接到這個電話時,內心是無語的。他當年原本就囑託過疤子,讓他在自己不在時多看顧下她,別讓她陷入什麼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