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2 / 4)

小說:重生之我要逆襲! 作者:雨帆

,感覺應該很酸爽。可惜,她沒錢吶!

她很慶幸自己出門的時候隨身帶了四五百塊,從中抽出一張大鈔當零用和回去的路費胡,她將剩下的錢遞給喬毅:“待會你會去警察局吧,麻煩你把這個交給攤主。”

她為了脫身掀了人家的攤子,攤主可以說是無辜躺槍的典範。她也不知道這損失他能不能從那對夫婦身上找回來,小本生意不容易,她自然不能讓人無端吃這麼個大虧。她心中稍微估算了下,那攤子是木頭搭的,她只是掀了,並沒有弄壞。至於攤上的那些物件,攤主應該能撿回絕大部分,就算撿不回來,那種現在一件只買一兩元的東西加起來也不會超過五百,成本只會更便宜,所以這些錢應該是足夠賠償了。

喬毅愣了下,這的確是個問題。他看著面前小姑娘眼中的固執,想了想,伸出手把錢接了過來,很是鄭重地承諾:“你放心,我一定會把錢交到攤主手裡的。”

阮婉沉默地點了點頭,這一次離開,她再沒有回頭。不久後,她意外地在街頭碰到了宋婷和餘巧巧。

宋婷一看到她就撲了過來:“婉婉,你到哪裡去了?”

“我去了個洗手間,你們怎麼不在店裡等我?”

“剛才我聽說有警察抓人,就和巧巧一起出來看了!”宋婷轉身朝某個方向一指,“不過去看的時候,已經沒什麼人了。”

她的話語中滿是遺憾。

阮婉有些意外,為警察的效率。不過如果喬毅在去幫她之前就已經報警,有這樣的結果也不意外。既然被抓起來了,她想那對中年男女不死也要脫層皮。對此她毫無愧疚感,作為女性,她最恨的犯罪就是強姦和拐賣,前者對女性來說是巨大的傷害,後者更是喪盡天良。說句不好聽的話,她巴不得看到這些人全被槍斃。

唯一感到抱歉的,只有那個無辜被她“連累”的攤主,不過也已經做出了相應的賠償。

關於這件事,她沒打算告訴宋婷和餘巧巧,同樣,和沒打算告訴外婆。

因為,她不想讓這些關心自己的人擔心害怕。

第36章 一日遊玩+手勁挺大

說來也巧,三人回去時剛好看到買好票的祁宣往事先約定好的會和地走。他雙手插在簇新羽絨服的衣袋裡,一邊走路一邊踢著路上的石頭,看的阮婉暗笑,這小子走路都不老實,跟得了“少年多動症”似的。

“祁宣!”宋婷遠遠地喊了一聲。

祁宣應聲抬起頭,一看幾人依舊回來了,立即齜牙咧嘴地笑了。抬起手衝她們用力揮了幾下後,他一路小跑著過來,接過阮婉遞上的小吃和奶茶,語調歡快地說:“我已經買好了,我們走吧!”

相較於售票點的人山人海,龍女洞入口相對要好上一些,大概是因為檢票比售票程式要少吧。幾人檢了票,很快就進入了那扇阻隔景點與外界的鐵門。

從傳說就可以知道,龍女洞的入口是在山上的,事實也的確如此。

旅遊這件事,大多數情況沒到景點之前是最為開心的,這幾乎已經成為了公理。所以旅遊之前最好做好心理準備,那就是“過程開心就好,千萬不要把景點是否好玩當作評價一切的標註”,如若沒做到的話,結局幾乎都是悲劇。一來,華國的人真心是太多了,多到逢年過節到景點,看到的最多的景八成是“人”;二來,大多數景點真的沒有大多數人以為的那麼好玩,龍女洞顯然沒能被列入少數範疇。

剛開始爬山時,幾人還能笑鬧,等爬了十來分鐘後,誰都不樂意說話了。就算偶爾說,對話也幾乎是——

“還有多久啊?”

“應該快了吧?”

沿途有休息的亭子,大多都坐滿了人。而亭子周圍也有買各種食物、水和飾品的攤子,不過比起山下,價格幾乎都翻了一番。好在他們幾人不餓也不渴,更打算一鼓作氣,於是爬爬爬!

第三十分鐘,四個人總算見到了勝利的曙光。

“看,洞口!”

“真的!”

“快點快點!”

看著小夥伴們瞬間精神抖擻的模樣,阮婉突然覺得這地方那麼多人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就衝這份“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驚喜感,也足以讓人事後回味無窮了。

當然,龍女洞最為吸引遊客的地方,還是洞本身。

眾所周知,絕大部分旅遊景點最合適的旅遊時間是春秋季,而龍女洞則恰好相反,最適合來這裡的季節是——夏冬。

才一進洞,幾人就感覺到了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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