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家”便是本地人對擁有幾輛車馬,專門做長途走私生意的商人的稱呼。販私鹽本是違法的買賣,在一次運鹽途中,厲虎父親的車隊遇上了官府人馬的盤查,厲父反抗,被當場格殺。
丈夫死後,厲虎的母親很快就改嫁了,嫁到了何處,嫁給了何人,厲虎根本不知道。他當時只有五歲,母親並沒有帶著他一起走,而是把他扔在了舞陽城。這些事情發生時厲虎的年紀實在太小,到了如今,厲虎完全不記得父母親長得什麼模樣,甚至連他們的名字都忘了。
一個五歲的小孩,要在舞陽城中獨自生存是十分艱難的。他乞討、偷、搶、撿破爛去賣……任何一種可以獲得食物的方法他都試過。後來他發現,“搶”似乎是最快和最有效的方式。所謂“搶”,以一個小孩的力氣,當然不可能從大人手上搶來東西,厲虎下手的物件是與他年齡差不多的孩子。
厲虎打起架來兇悍無比,就象是一頭惡狼。很快,他的兇名就在附近的小孩群裡傳開了,大部分的孩子見到他就跑,這使得他“搶”食物的行動變得困難了許多,迫不得已,只好找上比他年紀大一些的小孩。
厲虎第一次遇到華不石的時候才六歲。他正和兩個八歲的孩子在打架,他要搶那兩個小孩手裡的饅頭。那一戰十分慘烈,厲虎雖然兇猛,但以一敵二,仍然很難佔到上風。不過最終他還是贏了,那兩個小孩倉惶敗退,落荒而逃,厲虎凱歌高奏,氣勢沖霄!
正當厲虎得意洋洋地捧著剛到手的饅頭,要一口啃下去的時候,一直站在一旁觀戰的另一個小孩走了過來,他的手裡竟然拿著一隻燒雞!
拿燒雞的小孩就是華不石,他當時十一歲。
第三十六章 石頭老大
正當厲虎得意洋洋地捧著剛到手的饅頭,要一口啃下去的時候,一直站在一旁觀戰的另一個小孩走了過來,他的手裡竟然拿著一隻燒雞!
拿燒雞的小孩就是華不石,他當時十一歲。
華不石雖然年紀稍大,但他身體孱弱,比同齡人都瘦小,看上去比剛才厲虎戰勝的那兩個八歲的孩子也高不了多少。厲虎立刻便決定要二度出手,再戰一場,把華不石手裡的燒雞也搶到手。
然而,華不石說的一句話卻讓厲虎改變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