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所。
“別丟下我,你們為什麼要丟下我……”
耳邊還傳來嘟嘟的叫喊聲,尋千度的眼睛也溼潤了。
落萬雨伸手輕輕地擦著千度眼角的淚水,安慰說:“小孩子總要回到父母身邊的。”
是的,一個五歲的孩子,怎能長期漂泊在外呢?尋千度點點頭,和落萬雨一起轉身離去了。
被抱回派出所的嘟嘟依然大哭大鬧,喊著要尋千度和落萬雨。任民警們怎麼哄,也哄不住。
直到嘟嘟哭累了,直到他發現哭也沒有用,才突然地停了下來。不再哭喊了,只是安靜地默默地流著淚水。
後來,淚水也流乾了,他就雙手抱著腿,頭埋在膝蓋,愣愣地坐著,不發一言。
任大家怎麼哄,他也不說一個字,根本問不出他家住何方,家裡都有些什麼人。
給他買了麵包牛奶,他不吃。買了快餐,他也不吃。明明肚子已經在打鼓了,明明平常一頓飯要吃三大碗。可是現在,他就是吃不下。沒有心情,沒有胃口。
小腦袋裡,不斷地重複著同一個問題:哥哥姐姐為什麼要拋棄他?
晚,嘟嘟也是住在派出所裡,跟值班的民警同住一間房間。
嘟嘟的性子倔,民警不敢大意,眼睛一直都盯著他,不讓他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
嘟嘟想逃,卻找不到機會。直到,他發現廁所的窗戶夠大,他的小身體可以穿得出去。
“我要去廁所。”嘟嘟說完,就拿著小掃帚往廁所的方向衝去了。他的背還揹著小書包,跑起來一晃一晃的。
廁所是有窗戶,但是窗戶很高,比成年人的身高還要高,一個小孩子是不可能從那裡爬得出去的。所以民警也沒有在意,只是在廁所外面等著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