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祭劍,方可人劍合一,威力絕大,貫穿天人兩界,饒是大羅金仙,也得被洞穿不滅元神,重者身隕,輕者留下不可磨滅的傷害,永生永世不得寸進,還會一直衰弱下去,除非捨棄一身修為,再入輪迴,但金仙轉世,要想再次復歸原本修為,就難了十倍不止。”
天仙以下,轉世重修,確實能雄厚根基,但是觸控~到金仙境界之後,便是大道無悔,再來一次,就有了認知障礙,難以找回成道的感動,反而更加艱難。
“看來洛兄這次請我來,確實是有託孤的意思,可是我傳人已有,白玉蟾固然良才美質,我卻不貪多。”李志常淡然道。
“無論勝負,我便必然走上前人的道路,此雖死,卻無悔,只是那孩子天資之高,或許我今日做不到的事,他能做到,我不想讓他重複我的道路了。”洛秋白清俊的少年面龐,多出幾許感懷,羽衣飄飄,清荷洩露,自是人間惆悵客,不知何事淚縱橫。
此劍有名,名為‘淚血’。
只因英雄無淚,故而‘淚血’。
李志常對洛秋白憑空生出敬重之意,只因敬重,所以李志常不會勉強自己,從來英雄,都不需要同情。
他不說,洛秋白亦會明白。
洛秋白繼續道:“我不是託孤,而是若是事情真的那樣發展下去,還請李兄收下此劍。”
李志常道:“若無此劍,將來上清宮,再遇大劫又當如何?”
“世上哪有長盛不衰的勢力,強如當年天帝,一手打造的天庭,都還有覆滅之時,區區上清宮還想永遠興盛下去?月滿則溢,若是現在衰落了,還能存亡斷續,等到將來烈火烹油,不可收拾的時候,那才是死無葬身之地。‘洛秋白極有遠見,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便是說的他這種人。
李志常知道這看起來不過十六七歲少年模樣的上清宮大長老所言非虛,此人難怪自稱人傑。
若非黑山老妖威勢滔天,煌煌大勢,不懼一切陰謀陽謀,這人間道,又有幾人能及得上他。
果然是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即使英雄也無力迴天。
李志常只會更加深刻認識到實力的重要性,要是洛秋白有絕對超過黑山老妖的實力,又怎麼會擺脫不了這宿命輪迴。
不過洛秋白也是有大決心,居然肯破釜沉舟。
“‘淚血’劍在我以身祭劍之後,我還會殘留一點意識,自然會來尋道友,只望李道友不要拒絕,若是我那些不成器的同門來討要,李兄也不要看我的面子。”洛秋白彷彿不是在說自己的身後事一般,顯得極為淡然。
其慷慨從容,即使李志常見慣生死,也不由有些側然。
越是長生,其實內心反而便越加怕死,這不是無視,忘卻,就可以抵消的。
所以才有那些修士,為了多苟活一段歲月,甚至不惜奪舍。
也正是如此,才顯得出洛秋白的風采氣度。
不怕死的勇士雖然有,可是如他這般從容不迫,還能談笑風生的,那就罕見至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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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世界那麼大
“我希望永不會有那一天。”李志常忽然鄭重的說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無可匹敵的黑山老妖,他絕不會落到要託劍的地步。
這不是說洛秋白天資不高,心志不夠決絕,才沒有證道金仙。他什麼都不差,差的是一點運氣而已,若非此戰迫在眉睫,再給他八百年,李志常相信洛秋白證道金仙絕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為他真的是隻差那麼一點歲月的累積而已。
這便是命,這便是命運讓人痛恨之處,無可逃避,無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謝過李道友了。”
李志常長長一嘆,不禁吟道:“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
吟完之後,清澈的目光對著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謝我,洛兄你讓我認識到了命運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沒能逃脫,我也依舊沒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不是李志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殺來,或者更強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確實他沒有任何辦法抵擋。
若這是命運的安排,他亦只能無可奈何,或許身上的銅鈴能幫他,可是銅鈴也不是無可匹敵的。
這諸天萬界,難道就沒有真的不死不滅麼,到底何種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這不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