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力,消極怠工,導致病情發展沒有得到遏制,最終導致了病人死亡。”
張偉看著對面的白肅笑著說了一句:“辯方律師,你的行為讓我不得不懷疑你是在胡攪蠻纏,敲詐勒索。
你這個說法太廣闊了,那豈不是醫院要為所有沒有辦法治療的病人死亡負責?”
白肅轉頭對法官說的:“我說的話句句都是有證據的,也會為此負責。
首先,今天醫療事故鑑定報告書上面的分析意見就有:有關醫生為患者搶救治療時所採取的措施不夠全面,治療經驗不足,服務態度不夠好,未能認真聽取家屬的意見並做好解釋工作,衛生院管理制度上不夠健全,病歷記錄不完善,這些都待有改進。
這些都充分證明了醫院在某些方面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不足,而且就是因為這種不足,到時本來應該可以活下來的病人死亡了。
而且我有其他證據證明那位主治的孫醫生在當天有問題,我現在想請出一名證人出庭作證。
她可以證明孫立恩這個一天搶救病人的時候可能沒有盡全力。”
法官點了點頭:“同意。”
一個大概40多歲的婦女站在法庭中間說道:“我是仁德醫院的保健員,我叫王紅梅。”
白肅拿了自己資料夾,走到證人王紅梅旁邊,邊翻看檔案,邊問道:“王女士,我想問你,孫立恩醫生在病人出事的那一天,是處在什麼樣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