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養我。
後來我就一個人在家裡面,他在外面工作,不就以後我們就有了孩子。
不管是誰看來,我們都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一家。”
“所以結婚之後,是你丈夫在外面工作,你在家裡面操持家務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倒是很誠實的回答道:“不是的,家務包括孩子都有保姆照顧,我基本上不需要做家務。”
張偉勉強點了點頭,問了一句:“那也就是說,你結婚之後什麼都沒有幹,就在家裡面享受生活了?”
“不是的,是他告訴我,我只要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這話說的也太奇怪了,別人給你不斷的付出,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就算是夫妻也不能這個樣子吧!
婚姻當中的關係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營維持的,只是一味的索取而不付出,這樣的婚姻關係怎麼可能長久?
而且好像羅子君對這件事情一點發覺都沒有,反而一直都是心安理得的狀態。
“這樣說的話,其實,如果對方抓住這一點,羅子君女士在婚姻當中也是存在過錯的。
羅子君女士一直沒有一份工作,僅僅只是在家裡面,這襯大部分家庭來說都是一種很大的負擔。”
“可是是他告訴我讓我不要去找工作,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絕對不承認自己這一方面是過錯。
因為在她看來,這是自己丈夫給自己的安排,自己只是照做了而已,難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張偉搖了搖頭:“你有證據表示,對方說這話嗎?
假如對方不承認的話,從經濟上面來說,你確實給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而且就像剛才唐晶女士說的,希望對方承認,這其實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甚至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可能在你們看來對方人或許在某些方面還不錯,但是你們不要忘了。
按照你們說的,這段婚姻是因為第三者插足而失敗的,這個時候站在你們面前的,不只是羅女士的丈夫,還有那個第三者。
如果對方是為了錢來的,你們認為她會在離婚的時候,讓自己到嘴的肥羊變瘦嗎?
她要做的是讓自己的肥羊變得更肥,而不是被人挖掉一大半肉。”
自己沒有記錯的話,原作裡面,離婚之後房子判到了羅子君手上。
那個第三者凌玲還有辦法暗示陳俊生把房子弄回來,給羅子君重新按揭一套小房子。
最傻逼的事是羅子君居然答應了,如果不答應,僅僅就是那一套房子,羅子君後面經濟也不會那麼窘迫。
就連後來孩子的扶養費,第三者的凌玲都想用便宜的價格一次性付清。
甚至想方設法的讓孩子不出現在自己家裡,讓自己的孩子成為這家的親孫子。
“那怎麼辦?”
羅子君聽到這話反而說了一句:“你們擔心的太久了,張偉律師剛才不是說了嗎?還不一定會離婚。”
反正她是如果可以不離婚的話,絕對不會離婚。
到現在一直都抱著一線希望,說不定自己的丈夫就想明白了,重新迴歸家庭了。
一切都可以回到原來的模樣,那不就是皆大歡喜了嗎?
如果不是到最後一刻,真正把協議書放在她的面前,讓兩個人簽字的話,估計她是絕對不會真正死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