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須知法理之外,無外乎人情。”
“這不是你能管得了的,”有人呵斥他一聲。
“太祖曾言,未來是我們年輕人的,朝陽以此而得名,”楊國箏走上前一步,聲音有些顫抖,卻異常地堅定,“不平事,朝陽當然管得!”
“朝陽人,管的就是不平事!”又有幾名修生走上前來,神情異常激動。
第一百五十八章 神轉折
就在捕快和學生的對峙中,武修總教諭張巖終於匆匆趕了過來。
金教諭是分管安保的,就像朱教諭分管教習一樣。
然而,張總諭雖然僅僅分管研修院,但是事實上,武修的一切,都是他負責的,副總教諭只是“協助工作”的意思。
趕來之後,他了解一下情況,就很明確地表示,既然沒人能證明李永生參與了打架,你們捕房不許將人帶走。
按說,朝陽大修堂就不會允許捕房帶走任何一個修生,但是捕房強調一下,說你們金總諭已經答允了,可以將黎詠帶走。
尼瑪,你說你乾的這些事兒吧,張巖狠狠地瞪了金總諭一眼,猶豫一下,緩緩點頭,“行,既然小金說了,修生允許你們帶走,但是要先養好傷。”
他也不願意修生被捕房帶走,那是朝陽的恥辱啊,但是在現場,修生們和金總諭的對立情緒十分濃,他首先要維護教諭的權威性。
是非對錯是一回事,屁股坐在哪邊,是另一回事。
“這怎麼可能呢?”來的捕快苦笑,“高紅人那邊催著結案呢,我看這修生也沒啥生命危險,帶到捕房慢慢地治不行嗎?”
張總諭冷冷地問一句,“那費用算誰的?治壞了算誰的?”
“都算我們捕房的,”捕快苦笑著回答,“張總諭您看可以嗎?”
按說捕房是沒這規矩的——進了捕房的人,想幹什麼都得高價購買,治病也是一樣,價值五錢的藥,敢給你開到五十錢去。
嫌貴?嫌貴你別來捕房啊,沒錢?那就慢慢地病下去好了,到時候死的又不是我。
而且以這小捕快的身份,根本資格答應此事。
但是他還就這麼承諾了,而且不可能是忽悠,對方是朝陽的武修總教諭,他怎麼敢?
事實的真相是,今天高紅人施加的壓力太大了,說你們不處理兇手的話,我們會去向京城的高紅會館求告,那後果我們就不知道了。
捕房一聽這話,真的是不敢坐視。
會館是外地人在京的倚仗,跟地球界的駐京辦還不一樣,真正有身份的官員,借住在這裡的很少,主要是一些民間有點聲望的人,會選擇這種地方落腳。
一來可以結識一些身份相似的鄉黨,二來也好抱團取暖。
這樣的民間組織,不容人小覷,而且真的遇到天大的冤屈,也能傳到有身份的人耳中(地球界的駐京辦似乎無此功能)。
像高紅自治郡的會館,更是如此,有些風吹草動,絕對很快傳出去。
所以這捕快就應承下來了,要包了醫療費,也保證不會治壞。
張總諭想一想,覺得此事這麼結束,也還可以接受,於是微微頷首,“此事僅有你承諾可是不行,怎麼也得來個捕長吧?”
“那好,”捕快高興地點點頭,條件都談成這樣了,來個捕長拍個板,不是很簡單嗎?
居然能從朝陽大修堂裡帶走人,想一想都興奮啊!
圍觀的人群中,哀嘆聲此起彼伏:朝陽怎麼就成這樣了呢?
張總諭感覺到了大家的失望,但是他別無選擇:教諭的尊嚴,是一定要維護的。
雖然他恨不得把姓金的痛打一頓——尼瑪你怎麼敢答應這樣的條件?
就在這時,有人出聲了,“我反對!”
眾人聞言,齊齊扭頭看去,卻發現是那個臉上有疤的修生,張總諭剛剛保下的那位。
張巖見是他,有點不高興,“永生你別胡鬧。”
“我真沒胡鬧,”李永生有板有眼地回答,“這件事,明明是高紅人在咱們修院外強買強賣,怎麼黎詠就該被帶走呢?要我說,應該是咱們安保院,把高紅人抓回來才對啊。”
說完之後,他衝著金教諭呲牙一笑,“金總諭也說了,應該認理不認人,就算你是高紅人的總教諭,也該講道理吧?”
“哄”地一聲,周圍的人齊齊樂了,有人更是高聲叫喊,“高紅總教諭將人送來!”
“小子太狂妄了,”金教諭臉色鐵青,看著張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