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茲應不應該那樣做、又為什麼會這樣認為?透過判斷理由、分析其認知結構,柯爾伯格劃分出道德發展的三個水平。每個水平又包含兩個階段,總共是六個階段。
首先是“前習俗水平”,是透過後果來判斷行為,而非依照內心已有的道德標準。假如自己是海因茲,究竟偷不偷藥,要視後果能否接受而定。
第一階段是懲罰與服從取向,以儘量避免受到懲罰為標準,不認為其有價值觀的衝突,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
第二階段是功利取向,以儘量滿足個人需要為標準,首先從個人利益考慮,要看能否逃脫處罰並得到好處。如若能利用輿論同情避免處罰,可以做,假如避免不了,不做。
其次是“習俗水平”,以遵守社會規範、法律制度為標準。偷不偷藥,要看這種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
其第三階段是好孩子取向,也是俗話的“聽話”,行為目的是要取得社會大眾的認同,不能違反已制定好的社會準則與秩序規章。
第四階段是好公民取向,行為目的是遵守社會規範,進而自覺維護社會規章秩序,並提倡他人一起遵守。
道德發展的這兩個水平與四個階段,其實已經涵蓋了大部分人,大多數普通人基本都處於這四個階段。再往,還有一個“後習俗水平”,是道德標準已不是外在的要求,而成為內在的準則與修養。它也包含兩個階段。
第五階段是社會契約取向,清醒地認識到社會規範背後所服務的公眾利益與權利。假如其符合公眾需要,便須遵守與維護;假如不符合,便須按照公眾意願去修改。
這種人不會去偷藥,因為竊取他人財物不符合社會公眾利益與權利。但他們可能首先會呼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