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音樂的人,並不都是瘋子。
最起碼,楊飛認識的這班人就不是。
他們更像是一群文藝生。
內向、不喜歡說話,但又精通每一門樂器。
他們並非不會說話,相反,嗓音還出奇的好,進了錄音棚,或是拿起麥克風,一個個唱得跟歌星似的,又好聽,又有風度。
楊飛喜歡這種氛圍,隨意,自在,沒有做作的應酬。
這裡的每個人,都活成了真我。
然而,楊飛知道,這一切,需要雄厚的財力來支撐。
普通的音樂愛好者,或者當愛好自娛自樂,或者只能像小兔子那樣,到街頭去賣唱,賺幾個嗓子錢,或者到酒吧兼職當樂手,那已經算得上是混得比較好的音樂人了。
至於出專輯、當歌星?
世間芸芸眾生,每年又有幾個歌星成功出道?
像黎小婉那樣機緣巧合,被楊飛相中出道的人,又有幾個?
反而是像李涵他們這樣玩音樂的人,楊飛覺得,這才是真正的音樂人。
他們不在乎名,也不強求利益,只是沉醉在音樂裡,像李涵母親沉浸在道法裡,像楊明義沉浸在根雕中,像李婭楠沉浸在畫畫中。
人生,也從中找到了意義。
工作室內有個吧檯,裡面有個酒櫃,擺放著很多種酒水。
李涵陪著楊飛坐在吧檯,給他倒了杯檸檬水。
“來杯酒。”楊飛說。
“你要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我知道。回去的路,你來開。”
“我不會開。”
“那我叫人來開。”
“你先把人叫來,我再給你倒酒。”
“……”
楊飛只得打電話給耗子,叫他到商業街來。
放下手機,楊飛道:“可以喝酒了吧?”
李涵莞爾而笑,給他倒了杯酒。
楊飛端起來,剛喝了一口,門開了。
一個風風火火的俏姑娘闖了進來。
“哈哈哈,你們不等我,就開始玩了啊?你們不通知我,我也知道你們在這裡!我沒來遲吧?”姑娘年紀不大,但也不小了,因為她個子高,但臉又嫩,面板也白,讓人不好猜測她的年紀。
她長得很精緻、很美麗,身材也很出眾,穿著一件鮮紅的吊帶衫,胸前印著一個誇張的西洋美女頭像。穿著一條短得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褲,顯得雙腿又細又長,白色的運動鞋,白色的運動襪。
她甩著馬尾,朝楊飛走過來,二話不說,從他手裡搶過酒杯。
“喂,那是我喝——過的!”楊飛的話還沒說完,那杯酒,已經進了她喉嚨裡。
“再來一杯!”她把杯子放在櫃檯上,秀氣的手指輕輕一彈杯沿,杯子滑溜一聲,跑到了李涵面前。
李涵扶住杯子,笑道:“李娟,別這麼無禮。這位是我朋友,楊飛。”
“會唱歌?”李娟手撐在吧檯上,以手支頤,問楊飛。
“不會。”
“會彈琴?”
“不會?”
“我拷,那你老牛逼了!你會譜曲啊?”
“不會。”
“啥都不會,你來這裡做什麼?”
“……”
“跳舞會吧?”
“不會。”
“切!這麼大個人了,什麼都不會!白活了幾十年!”
“……”
李涵倒了杯酒,遞給楊飛,低聲道:“說了叫你別理她。”
楊飛道:“我倒覺得,她挺有意思的。”
李娟拉起楊飛的手,說道:“我教你!”
“什麼?”
“跳舞啊!別的我也不會啊!”
“我不……”
不等他抗拒,他手中的杯子,再次被她奪走。
李娟一口飲盡杯中酒,將杯子往櫃檯上一扔,發出哐啷聲響。
李涵趕緊抓住杯子。
李娟拉著楊飛,已經到來了一堆樂器面前。
“嘿,哥們,來一首帶勁的迪斯科!”李娟吹了一聲口哨,朝正在玩樂器的人喊道,“給我們伴個舞。”
那些人還真聽話,架子鼓那麼一敲,吉他和貝司手那麼一彈,電子琴那麼一和,音樂就響起來了。
李娟抓住楊飛的手,說道:“跟著我的節奏動,扭!腰,屁股,腿,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