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部分(3 / 4)

小說:名探千王 作者:向前

早有默契,緊跟著同伴也衝出店門,撒腳狂奔。

玉器店的掌櫃和夥計一時發愣,但很快就明白了過來——搶劫,這是搶劫啊!

“搶,搶劫,快,快給我追!”一托盤的上等玉器,不說賣多少錢,單是進貨成本就得上百塊大洋,這樣的損失掌櫃的還能不著急,扯著嗓子跳著腳叫夥計去追。

店裡的夥計都是十七八歲的大小夥子,先還沒搞清怎麼回事,愣在那裡發呆,聽掌櫃的一喊這才反應過來,三四個人衝出店門,一邊叫喊著一邊猛追。

現在街上的人還不是很多,兩個人跑的也很快,不大一會兒就奔到了街頭,眼看就要拐彎,就在這時說來也巧,幾個警察正好從那裡拐了過來,聽到後邊追趕的玉器店夥計叫喊,再看到前邊狂奔的兩個人,於是不由分說撲了上去,把兩個人死死按住,兩個人拼命掙扎,奈何警察人多勢眾,兩個人壓住一個,再怎麼掙扎也白費力氣。

這個時候玉器店的人也趕到了,先是店夥計,後是氣喘噓噓的掌櫃。

“警警官!這,這兩個人搶了我店裡的東西!”掌櫃的向警察說道。

“是不是這些?”一個警察從地上撿起裝玉器的袋子向掌櫃的問道。

接過布袋,掌櫃的馬上開啟檢查,有幾件玉器因為碰撞出現細微的裂痕,心疼的老頭兒眼淚差點兒沒掉下來。

“是,是,沒錯,這就是他們剛搶的,對了,還有一件在那個人身上!”想起來搶劫時另一個人手上還拿著一件玉器,掌櫃的叫道。

有警察馬上搜身,沒費什麼事兒便從另一個人身上搜出了那個翡翠手鐲。

“是這個嗎?”警察向掌櫃的問道。

“對,就是這個!”掌櫃的連忙把手鐲捧在手中,緊張地連連點頭。

警察轉回身來來在兩個搶匪跟前,臉上帶著嘲諷的笑意,“媽的,年輕力壯,年紀輕輕,幹什麼不好,非要搶劫。怎麼樣,人髒俱獲,有什麼想說的嗎?”

“切,有什麼好說的,算老子點背,瞎貓碰上死耗子,讓你們給撞上了。不就是進局子,走唄!”

兩個劫匪滿不在乎,撇著嘴,一副概不賃的樣子。

“呵,看來是老手呀。好,認賭服輸,認命就好。你,帶著這些東西跟我們到警察局落案去。”

向兩個人挑了挑大拇指,幾個警察押著他們往警察局的方向走去,玉器店掌櫃的吩咐夥計先回去把店關了,也跟在後邊一起去了警察局。

………【第三百五十五章 內應】………

警察局的監獄就設在警察局大樓後面的院子裡,和辦公大樓只有一牆之隔,作為臨時關押犯人的地方,這裡的守衛可謂森嚴,青磚壘成的圍牆厚有兩尺,高近兩丈,內側一丈七尺左右的地方釘有鐵樁,上鋪木板,成為兩尺半寬通道,從這裡,看守牢房的獄警可以從院子的一端迅速到達另一端。院子的四個角落各有一個崗亭,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分晝夜都有警察在上邊站崗,整個院子只有正面一個大門,大門為柏木所制,厚達七寸,外包鐵皮,笨重結實,每次開漳,都需要三名警察一起用力去推,所用的門閂是一根半尺見方,五尺多長的方木,一旦門閂上好,恐怕只有運貨的大卡車才能撞開。

進入監獄的手續非常嚴格,除了警察局的幾位警長,普通警察未經批准都不準入內(當然,制度上是這麼定的,至於執行上的問題,那就另當別論了)。

監獄的主體就是一間面積很大的平房,中間是四尺多寬的過道,過道兩旁是用碗口粗的木柵欄分隔開的八間牢房,每間牢房面積約有二十幾平米,靠牆處是五尺寬的大通鋪,通鋪前的地上鋪著稻草,最裡邊的牆角擺著一隻馬桶,除此以外,便再沒有其他東西。

興隆縣城不大,但興隆縣卻不小,下轄三百多個村鎮,人口幾十萬,各種案件自然少不了,所以這裡關著的人可謂人滿為患,每個號裡最少都有十幾個人。牢房裡沒事可做,有的躺在通鋪上睡覺,有的坐在一起閒聊天兒,有的則一個人背靠在牆上默默的想心事,空氣中彌散著一種腐爛夾雜著尿騷惡臭,聞之令人慾嘔。

牢房的編號是按天干地支排列,東邊是甲乙丙丁,西邊是戊己庚辛,幾間牢房裡的情況大體差不太多,只有丙字號是個例外——一個人躺在鋪上,手上帶著銬,腳上拴著鐐,相比於犯人,牢房的面積很小,但卻沒有一個人敢靠近這個人五尺之內,甚至沒有人敢把視線停留在這個人身上太久。

馬桶是牢房裡最難聞的地方,通常,從一個人和馬桶距離的遠近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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