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還有無數的陷阱。
所有的準備,只為下一場大戰。
 ;。。。 ; ; 大鬍子在想些什麼,林修還真的沒看透,但對方說的卻是不假,沒到兩天,便看到他陸陸續續地帶著族人來到了附近,準備修建新的營地。
林修自己當然也沒磨蹭,吸收了那七百多個遺民之後,便有了新營地的人口基礎。
那天晚上自己的設想,是絕對沒有半分虛情假意的。人類要想抵擋獸群,不僅要結成聯盟,更是要讓聯盟能夠發揮最大的威力,如果僅僅是集結戰士都需要花幾天的工夫,那這個聯盟就有名無實了。
新營地照樣是以防禦為主,並且要儘可能地大!
林修第一次來到這片區域的時候就已經發現,附近不僅有著已經成型的部落,也有一些遊牧族群存在。蚊子再小也是塊肉,如果能把這些原始人全部給吸納了,照樣是不可小覷的力量。
但亞瑟暫時還沒有想到這方面去,總的來說是意識不夠。
當他看到自己派出人去與那些族群接洽的時候,馬上反應過來,不過已經不好來搶生意了,只能眼巴巴地看著自己的營地規模壯大起來。對於亞瑟這個人,林修採取的策略是,不能太親近,也不能太疏遠。
對方是這裡的地頭蛇,怎麼也要賣點面子,但此人有些陰狠,到了關鍵時刻說不定會從背後捅一刀。
這個世界雖然人與人的戰鬥也會經常發生,可無非都是一些小摩擦引起的,都不會上升到戰爭的層面。這是因為利益不夠大,所以還沒有人敢去這麼做。
就像上次,亞瑟完全可以把所有首領都殺死在他的營地內,以絕後患。但這樣帶來的後果卻難以想象,換做是林修在他的角度,即使意識超前,也不會動手。
成為一個梟雄,所需要的不僅僅是見識,更是天性使然。
然而見識是會慢慢增加的,天性卻是難以培養出來的。不難預測,亞瑟在未來,必定是個像曹操一樣的梟雄,但現在他還沒有成長起來。
林修牢記著“落後就要捱打”這個真理,所以開始進一步研究可以利用的實用物。
在上次的戰鬥中,林修已經看到,其它部落的實力同樣強悍,他們照樣有鐵製或銅製的武器,有弓箭手,也懂得使用火,那個大鬍子甚至有騎兵!
在與野獸的戰鬥中,騎兵可能作用不大,但將來如果真的沒有恐龍之患,人類逐漸強大起來,騎兵就到了派上用場的時候。
為啥,內戰唄!
本著這個想法,林修下了一條死命令,以後部落裡凡是有小孩出生,半歲開始便要學習騎馬!咱也要打造出一個馬背上的民族!
為此,林修開始大量地訓練戰馬。馬這種動物,反正也同時可以用作運輸,所以不算浪費人力。
另外,為了某個目的,林修終於摻和到釀酒這個行當裡了。
酒,是一種文化。
林修走的,是另外一個路子,為的不是利用酒賺錢,也不是要讓全民飲酒其樂融融,而是為了強身健體。
藥酒,素有百藥之長之稱,將強身健體的中藥或補品與酒溶於一體的藥酒,不僅配製方便、藥性穩定、安全有效,而且因為酒精是一種良好的半極性有機溶劑,藥和補品的各種有效成分都易溶於其中,藥借酒力、酒助藥勢而充分發揮其效力,提高療效。
久病多虛,這個論點,在原始社會來得更加真實。原始人,都是不注重衛生,也不懂得如何保養自己的身體。如果有一種飲品,能讓人喝了助興,還順便改善了體質,何樂而不為呢?
病深日久的慢性疾病,往往導致人體氣、血、陰、陽的虧損,而其形成皆非一時一日,其治療恢復也就難以朝夕建功,一蹴而就,一般都需要一個過程。各種慢性虛損疾病,常常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氣血不暢、經脈澀滯,治療時常需佐以活血通絡之藥物以增強療效。而補益藥酒主要配伍具有益氣補血、滋陰溫陽的滋補藥食,故更有益於慢性疾病的治療。人身氣血,貴在通調。
藥材林修不精通,但若是補品,在原始社會里簡直不要太多!
什麼虎鞭、熊掌、鹿茸、蛇膽,人參、靈芝,簡直是像二十一世紀裡的青菜一樣常見,而且絕對是純天然無汙染。
泡藥酒誰不會?
只要族人能長期飲用這種大補的藥酒,在體質上就已經領先一步了。
這時,原本那些林修已經判定為必死無疑的商人,竟然安全地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