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小說:千年有約 作者:冰點沸點

,不想由於女兒的多嘴,竟巧遇弟弟的一幫朋友,真是高興。通仔和這個叫揚帆的小女娃竟成了忘年之好,探討起音樂方面的東西來。盛有木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問問他們牧家的祖墳在哪兒,看可不可能是幻音笛牧天籟的墓穴所在。不如先問問牧青雲的姐姐牧歌,說不定她比她弟弟更清楚一些呢。於是就和牧歌拉起了家常,並知道了他們的老家在陝西忠縣。“那牧姐,你們常回你們老家去看看嗎?”盛有木試探問道,“咋不回喃,每年都會回的,路又遠,有些麻煩。”揚哥代為回答,看來是深受其苦,有些怨。“我就知道你不想去,可這是我爸的規矩,怎能不回嘛。”“那老家一定還有許多親戚在咯。”“也不是,都是些遠房了,主要回去祭拜一下社墳,我爸說我們能如此順利,全靠祖墳的保佑。”盛有木心裡“咯登”一下,祖墳!他不相信那種祖墳保佑之說,那麼多後代子孫,不是個個都風光的,難道老祖宗也會厚此溥彼,不會吧!不過拜祭祖墳那也是對祖先的一種尊重。

聽到說到祖墳,正和通仔說話的揚帆來了勁:“我家的祖墳好大噢,村裡人都叫它祖墳山呢。”盛有木聽了更是興奮,因為牧天籟作為五行之首,作為中宗李顯的心腹,肯定為中宗出了不少力,死後得厚葬,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似乎牧氏大墓的秘密就在眼前,正等著他去發掘去破解,盛有木充滿期待。

第二十一章 搖滾之夜

一路是歡歌笑語,使旅途充滿樂趣。期間盛有木也問到了苟大富的情況,他在牧歌的廠裡打工,她應是知道的。說起苟大富牧姐有些高興,她說那小子有些手藝,腦殼靈活,做事又勤快,深得牧姐夫婦的喜歡,就讓他做了檢修班的班長,還能勝任,就是話太多了,象個老太婆,嘮叨得很。這些通仔他們就領教過,說他象<大話西遊>裡的唐僧,說個沒完沒了。揚哥還說有個好訊息,苟大富那小子和廠裡一位女工好上了,不用花錢去買了。原來他們也曉得這事喃,可能是她弟弟告訴他們的。靳蘭心裡有些感慨,象苟大富那樣窩在窮山溝裡的人不知有多少,而他現在走出來了,雖然有些辛苦,但視野開闊了,一定會認為他們以前的想法多麼可笑:辛苦一輩子就為了花錢買個老婆,還提心吊膽地生怕她跑了。可見觀念的改變對人是多麼地重要。苟大富安定下來,盛有木也就放心了,他的探險還要有賴於苟大富的經驗呢。

到了古城西安,牧歌一家子盛情邀請盛有木一行去家裡做客,他們婉拒了,並說先不要告訴牧青雲和苟大富他們來了,他們要給他倆一個驚喜。盛有木又問:“牧姐,那你知道青雲在哪兒駐唱喃?”又是揚帆搶著回答:“在‘歸來’迪吧,每個周未都會去瞎吼,今天是周未,你們去那兒肯定能找到他的。我姥爺說他不務正業,因為姥爺想他平步青雲呢。”他父親就說她:“瞎說,你姥爺啥時說過要你舅平步青雲咯?”“他給舅取的名字就是青雲,難道還要明說嗎!”小姑娘的機靈風趣把大家都逗笑了,別了牧姐一家,他們很快找了一家旅館安頓下,然後參觀古城的美景。

作為六朝故都的西安,果然有與其它地方不一樣的氣質。高大的古城牆,將整個城市分成內外兩處,汽車從古城牆的城門洞裡進進出出,似做了一回時間的穿梭,在古代與現在之間盡情流連。看歷史的厚重深沉,觀古城的雄偉和蒼桑。味人生的千奇百態,品盛世的鉅變和繁華。一行人走走停停,通仔也用他的機器一陣亂掃,眾人更是在鏡頭前左右展示,搞得他們比坐車還累。華燈初上,古城更添了幾許嫵媚,如暮年的美人,透過如刀的歲月仍能窺探到她曾經的風華絕代驚世駭俗的紅顏。到一面館,各人來一碗特色的羊肉面,很好吃。最有趣的是盛面的碗,絕對的海碗,盛潔比了一下,比她的頭都還大,她的俏皮也被留在了通仔的相機裡。當然裡面的內容也不少,雖好吃,兩個女娃兒仍沒吃完。這種大碗透著古城一樣的質樸和大氣。這在用華麗的小得不能再小的碗的南方是絕對感受不到的,北方人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豪俠之氣,由此可見一斑。

在路上問了下路人,歸來迪吧就在這一條繁華街道的另一頭。不用打車,直接走路過去。路上通仔就問兩個女娃兒說:“知道為啥搖滾歌手總愛抱著吉它瘋狂嗎?”他還有些故弄玄虛喃,盛潔有些興趣地說:“不就是為了伴奏麼。”靳蘭心也附和,“非也,非也!”這小子還文起來了喃,“那又為啥喃?”盛潔有些不服。“吉它如美人的纖腰,讓人慾罷不能啊!”他還做出陶醉樣,惹得盛潔大罵:“通仔,你娃是個好色之徒!”“這話可是你哥說的,我只是轉述而已。”“那,那我哥也是個色狼!”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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