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方愛國不行,性格軟弱,膽小,娶個媳婦,還被媳婦吃的死死的,臉上脖子上都是血印了,還不敢還手。
可就這樣一個人,居然從小到大,所有人都覺得方愛國比他方愛軍強。
畢竟人家方愛國長得好看,還聽話懂事,連洛州報紙都登有方愛國的文章,可以說除了沒考上大學之外,方愛國是標準的文化人。
而他方愛軍,又瘦又低又醜,整天就知道偷雞摸狗,惹是生非,跟方愛國相比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可是現在看看又如何?
他這趟回來,至少能掙個兩三千塊錢,比方愛國一年的工資都高。
那誰有本事,已經一目便知了。
見狀,方辰心中頓時笑了,這恐怕就是現實版的,“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只不過,二叔相比劉邦,恐怕是差了點。
此時方愛軍神情有些倨傲的看著方愛國,然後又偷偷的瞅了自家老爹一眼,他今天就是拼著被再打一頓,也要把這話說出來。
可誰知道,方永年突然笑了,也不知是被氣,還是真的笑了。
“爸,你笑什麼嗎,我真能掙不少錢,就這麼多衣服,全都是現在最時髦的款式。”
方愛軍頓時急了,徑直開啟了包袱,將其中一件件衣服都抖摟出來。
“我信,我信。”方永年面色一沉,緩緩點頭道。
旋即嘴角閃過一絲揶揄的笑容,“但是你想帶著小辰去掙錢恐怕還差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