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交道,以前這混小子都穿的有些……騷包,還喜歡噴香水來著。現在怎麼轉型了,褲子上還有油漆,什麼時候矜持工作開始走粗狂的硬漢路線了。
“你怎麼一身這樣的行頭就來了,以前還說你要為音樂而活,現在倒是成勞動人民了,不錯,思想素質高了,還活出價值了。”
“去去去,少埋汰我。”彭遠不在意的笑了笑,“我也就和你說,說出去可真丟人,還不是我家裡的老太太,硬給我塞了活兒幹,就一個工裝,我舅本來都和別人準備簽約了,後來臨門一腳毀約了,這還不算,做的夠缺的,毀約了就毀約了,估計看上了人設計師弄出來的設計,又知道我是半缸的水靠不住,這不硬生生的把別人設計師給留了出來。”
“行啊,小遠你這麼霸道,欺男霸女,小心我把你給辦了,這叫做為民除害。”
“去你的,你就一個兵痞。”彭遠笑了笑,“說也巧,前天我還把那設計師給請出來吃飯,就在這家酒店,給了人設計費,那設計師還是一個帥哥,像冰山一樣,夠凍人的。”
“你搶了別人設計,還指望別人笑的像向日葵一眼啊?”
“你以為我想,我也不是看不過才把他叫出來吃飯,還給他設計費,現在像我這麼心慈的人少了。”彭遠話音一頓,“可惜肖錦倫和我認識的方式不太和諧,不然咱們說不定還能當朋友。”
“肖錦倫?”
季樊青突然插話,季煜一愣,“怎麼,哥你認識他。”
“應該不會錯。”
☆、第四十七章
“我聽說他都從業好幾年了;您和他是初中同學;”
季家的人,一般都讀完了初中就會去當兵;按照季樊青的話來推測;彭遠覺得兩個人不是初中同學就是小學同學;不過年齡依然對不上啊;肖錦倫都二十八了。
“嗯。”季樊青點了點頭;不想多說。他自然知道肖錦倫高中只讀了一年,大學只讀了兩年。
他也知道肖錦倫這些年怎麼過來的;他只是遠遠的看;從隻字片語裡湊齊了一副畫面,他不去參與。
“咱們家;都是武夫;就我堂哥讀書真厲害,我爺爺本來都破例讓他讀高中再去考軍校了。”季煜插嘴。他堂哥初中畢業那個時候他才剛剛升初一,隱隱約約的聽說了一些事情,他堂哥動用了他大伯手上的關係去幫一個人,甚至還去威脅別人,後來事情鬧大了,被他大伯知道了,一頓鞭子抽下來,他堂哥一聲沒坑。
那年秋天就自個兒申請去當兵了,高中也沒讀了。
季煜還挺佩服他堂哥的,看吧,連著做出格的事兒都那麼有範兒。不過說來也怪,以他的堂哥性格,還真難想出來以前會做出那麼出格的事情,一頓鞭子抽下去,硬生生的在醫院躺了半個月,傷一好利索就直接去了軍營。
說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不過這事兒怎麼說也是季樊青人生唯一的敗筆?也就是傷疤,揭人傷疤的事情他是不在意,但是關鍵是那人是的堂哥,沒必要冒著生命危險不是。
彭遠不知道這麼多,聽著季煜這麼問也好奇了,“季哥,你怎麼沒有去讀高中,我聽阿煜說你讀書很厲害,清華北大不是分分鐘的事情。”
彭遠這麼一問,倒是把季煜給驚到了,桌子下的腿踢了彭遠一下,彭遠不解的看著他,季煜又對彭遠使眼色。
彭遠不笨,立刻就反應過來了,自己怕是問了不該問的,“季哥,我就隨便問問,不好意思。”
包廂裡面氣氛瞬間冷了下來,季樊青一沉默下來,兩個人也就不敢說話了。在彭遠和季煜以為季樊青不會回答的時候,清冷的聲音卻響了起來。
“當時年少不懂事,看不清很多東西。”
“是啊,誰以前沒做過荒唐的事情,以前我掏鳥蛋還摔斷了手。”季煜笑了笑,自爆醜事。
“也是,誰以前沒幹過一兩件混事,咱們不提當年的事情,對了,季煜,你這次待多久什麼時候走?”彭遠不動聲色的轉移了話題。
“我就呆兩個星期,我媽給我安排了相親,這不想給我包辦婚姻,不過我堂哥不會走,他調職到了這裡。”
***
肖錦倫睡得不安穩,沒睡到一個小時就睜開了眼睛,他揉了揉眼窩,掀開被子起床,看看手腕上的表,還不到四點鐘。
既然家裡現在多了一個人,總不能每天和方便食品大交道,也得買點其他的東西才行,肖錦倫換了一件衣服簡單的出了門。
小區門口就有超市,徒步不過才二十分鐘,等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