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4 / 4)

碰到三件,不僅僅是一句倒黴就能解釋的。”

江易盛讚同地說:“的確!這三件事應該是有關聯的!”

我說:“這三件事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我。”

江易盛說:“也都和吳居藍有關,是他住到你家後,才發生了這些事。”

我沒有辦法反駁江易盛,如他所說,我的經歷一清二楚,完全想不出任何理由,會導致別人處心積慮地來對付我。

我說:“不管是衝著我,還是衝著吳居藍,暫時都不重要。關鍵是,如果這三件事不是孤立的,被抓住的那兩個小偷就是……”

“線索!”江易盛說完,立即拿出手機,撥打了在警察局工作的朋友的電話。

“什麼?已經被送走了?為什麼……”

兩個小偷既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也沒有造成財物損失,算是入室盜竊未遂。因為他們的認錯態度良好,量刑會很輕,大概在六個月左右,可以取保候審;又因為案件最終會在海島的管轄市審理,所以他們已經被看守所釋放,離開了海島。

江易盛安慰我說:“人只是暫時離開了,並不是沒有辦法追查。我已經讓朋友幫我去查他們的保證人是誰,什麼時候審理案件,順著線索總能追查到。”

我心情沉重地點了點頭,一層層追查下去,不知道還需要多久,吳居藍……我立即告訴自己,他答應了我,不會有事!他那麼驕傲,肯定不會食言!肯定不會!

從山上回到家裡,我又恢復了之前的樣子——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手裡拿著手機,過一會兒就給吳居藍打一個電話。

江易盛為了分散我的心神,把電視開啟,又拿了一堆零食放在茶几上。可是,往日我最喜歡的放鬆方式不再有半點效果,我滿心滿腦都還是吳居藍。

晚上八點多時,我對江易盛懇求地說:“我已經失去吳居藍的聯絡二十四個小時了,你可不可以找朋友想點辦法,通融一下,讓警察幫忙找找?”

江易盛說:“好!吳居藍的情況有點複雜,我得去找朋友,當面聊一下,你一個人在家……沒問題嗎?”

“當然沒有問題!過一會兒,我就去睡覺了。我手機一直開機,你隨時可以打我電話。”

“這樣也好,你好好睡一覺,有事我會給你電話。”江易盛拿起外套,匆忙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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