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記載,只是範圍比較小,一旦出了大寅,更深入的方位,就不清楚了。
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出來,只是因為餓了,且山中晚上也每一個好的休息之所,自然而然,就走了出來。
恰好這個市鎮,雖然不大,但因為是左近入山的要道之一,所以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吃的喝得,玩的賭的,甚至是**,數不勝數,僅有的一條街道之上,一眼望去,全是花花綠綠的招牌。
臨下山際,他們就將自己的外形稍稍改了一下,算是小小的易容。少女的手段高妙,幾下之間,就將白森的外形做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如果不是特別熟悉他的人,根本就不會覺察出來。
大黑扮的身材雄壯的保鏢,提著白森借給他的那柄原來屬於藍覺的大劍,抱懷於胸,配上他的那一身斗笠黑袍寬衣的裝束,怎麼看,怎麼就像一位劍客()。
兇光湛湛的眼睛,露在外面,很能震懾一些人。讓他人,生出一種本能的畏懼。
而白森,在稍稍改變外貌之後,在原本的灰色衣衫的外面,套上了一個黑色的小馬甲,轉眼間,他就變成一個英武不凡的小廝。對,就是小廝!
至於那位少女,這姑娘本來就天生麗質,骨子裡透出一股貴氣,完全就是本色出演。無論走到哪裡,別人一眼看到她,都會想,這又是哪個王侯家裡跑出來的小公主。
這三位,就在大街之上招搖過市,引得旁人連連側目後,一行徑直走進了市鎮中最大的一間酒樓。
由於,走在前面的少女太過靚麗,一走進去,立馬將整間酒樓食客的目光吸引了過來。一個個,有似色中惡鬼一般,不自覺中,嘴角流涎。
但是當他們的目光越過白森,投到走在最後面,跟一尊鐵塔沒有什麼區別的大黑身上時,全都是心神劇烈跳動起來。
好凌厲的眼神,這又是哪裡跑出來的一尊殺神!被大黑的目光一激,大部分心中的漪念,頓時崩解,消失無蹤。
白森適時的發揮自己“小廝”應該做的事情,一雙手指,連連疾點,斥道:“都看什麼看!信不信,小爺我挖了你們的眼珠子!”爾後故作涎皮的伸出自己的手指,任由少女搭在上面,道,“小姐,別跟他們一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