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小說:淨世 作者:天淨沙

獸都賣給了北冥軍,這兩隻冰獸比白鹿大上一些,長著兩隻長角,皮甲厚重,獠牙已被磨去,略顯得有些瘦弱。冰獸的脊上有凹骨,皮又厚,坐在上面人無不適之感,它脖頸粗短,騎乘者只要抓住它的長角,便可以控制方向。

二人騎著冰獸,與巨嶺平行,向獸群出沒處一路尋來。每日裡,胡健根據巨嶺在視野中的大小來控制距離,據他說,這一帶,梵軍也時常出沒,不得不小心。

胡健是個優秀的獵手,一路上都穩穩地跟準獵隊的路徑。九嬰從他身上絲毫看不出修魔人的兇殘,心想不管是哪裡,人總有好壞之分的。梵原既可以有公王怒那樣暴躁的人,北冥也可以有胡健這樣善良的人。

後來在路途上又遇到了些北冥獵隊,人人都是豪爽開朗。九嬰漸漸有些迷茫,難道修魔人並不象傳聞中的可惡?

自離開北度口已一月有餘,九嬰先後接觸了清涼境人和北冥人,心中也將三地的風情人物做了比較。三地之中,只有清涼境他未去過,說不出個所以然,但就人情風俗來看,清涼境的服飾最為華麗,所用器具也最好,性情較為開放。

北冥人也開朗,但不是清涼境人的那種天馬行空的放縱,因為北冥以牧獵為主,性格都較為堅毅,有草漠曠野上天生的豪爽。但北冥的房屋比梵原的還要簡陋,只有商港處有些石屋,也只是為了招待清涼境商人,平時他們都是在皮毛縫就的帳蓬中住宿。皮帳隨拆隨走,正適合遊牧狩獵。

相對來說,梵原全民修真,建築、服飾之類在三地中都處於中等,人的性格較為內斂。如野凌、樓甲、火公、葉兒等便是典型的梵原性格,方笛、尹喜、羅藍兒則是梵原“異種”了。

十餘天之後,胡健終於找到了他家族的獵隊。他自然好好地將九嬰鼓吹了一番,北冥人最崇尚勇士,聽聞九嬰能御劍飛行、徒手斃鯊,都是驚羨不已,將這位胡健的恩人待為上賓。

第三卷北冥

第十九章北冥獵隊'下'

獵隊的頭領是胡健的父親,名叫胡力。狩獵世家都期盼兒孫能夠身強力健,力抗猛獸,因此名字上也看得出來。整支胡家獵隊其實就是一個家族,居無定所,生活極為清苦。胡健便是受不了這種清苦,才提出要跟著清涼境人的商船出去學習商務。獵隊一季收穫的獸皮,大部分的利潤都落入商港的商販手中,雖然終年奔波,冒著被猛獸殺死的危險,仍很難保證換取足夠的食物。

到了這裡,九嬰才真正感覺到不習慣。千里大漠,只有偶爾幾處綠洲,綠洲裡的樹卻都不結大果。莫說鮮果,魚蝦都別想見到了。每日裡,追的是獸群,吃的是烤肉。烹調也很簡單,以烤熟為目的,調味只有些鹽。過了好一段,九嬰才適應過來。

北冥獵隊並不濫殺野獸,只揀成年的黑鹿和沙羊,正在哺育小獸的鹿羊,即使皮毛再鮮,他們也絕不下手。九嬰沒有料到“殺亦有道”,追問其故,胡健道:“大漠本就物產不豐,所憑依的只有這些獸皮。若我們濫殺,鹿羊絕跡,那我們滅亡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這一季胡家獵隊的收穫頗豐,除了一大車的皮毛,還有一隻冰獸。未馴服的這隻強壯冰獸拴在他們騎乘的冰獸之後,要待回到沙城賣給北冥軍方。但隨著獵季結束,獸群又遷回北方大漠,他們平時便吃些先前醃製的肉品。胡力挑了幾十張上好皮毛給九嬰,卻怎麼也不肯收他的幣石。胡健是他獨子,九嬰是胡健的恩人,不但不肯收幣石,還要順道幫九嬰運到商港。九嬰不忍推卻美意,心中只思量早日與獵隊分開,去尋靈珠。

不久,獵隊滿載皮貨,已離黑皮圈不到五百里,離巨嶺三百里。九嬰與胡力也已混得極熟,當晚宿營在綠洲上。說是綠洲,其實不過是一小片草場,沒有幾棵大樹。

藉著閒聊,九嬰向胡力問道:“聽說,海皇靈珠三年前在南部大漠出現過?”

胡力灌了口奶酒,道:“是啊,那年我們獵隊正好在那附近狩獵。也看到了靈珠現世時的光彩。”

“能和我說說嗎?”九嬰本不抱什麼希望,想不到當時胡力就在附近。

胡力說道:“那一年我們沒有搞到多少皮毛,便一路往不死林的方向追一群沙羊。不死林我們是不敢去的,那裡有殘忍的巨獸‘霸王’。我們既不敢去,那群沙羊自然也不敢進去。所以追到不死林邊緣草場時,我們圍住了那群沙羊。”

九嬰問道:“‘霸王’便是不死林讓人望而卻步的原因嗎?”

胡力道:“那獸雖然兇猛,但估計以你的身手還是可以對付的,對我們來說是過於危險了。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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