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扼死掛在背後,那可是沒有瑕疵的幼狼皮,是製作小皮夾克的好東西,據說城裡的貴婦人中間正在流行這種讓人看起來英姿颯爽的夾克。它因為最強壯而被留下,有人會需要它,價錢比他身上的皮還要好的多。
想到這些,他不禁更加得意起來,可以在村裡的酒館裡好好喝一頓,讓酒館老闆的漂亮女兒刮目相看,這都是他生活中難得的娛樂。
一直在他腳邊圍著他轉圈的獵犬突然發出警戒的低吼,佈德趕緊收起所有得意,拿起腰間的獵刀,向著獵犬警戒方向的灌木叢看去,黃昏的陽光灑在高高的樹冠上投下大片的陰影,灌木叢發出“沙沙”的騷動聲,佈德手心都是冷汗,暗罵自己的大意,竟然讓野獸欺近到這個位置,背後的弓箭已經無法發揮它的價值,手中這一柄短刀根本無法對付大型的野獸。
灌木的騷動到達了極致,終於從裡面走出一個小小的身影。
“小孩子?”佈德忍不住嘟囔了一聲,又是慶幸,又是憤怒。
一個耳朵尖尖的**歲大孩子站在佈德面前,目光卻看向佈德的腰間。
“精靈?不,不是,是半精靈”佈德驚訝的望著眼前的半大少年,赤著上身,穿著麻質的短褲和草編的鞋子,耳朵比人類微尖,碧綠的眸子和銀灰色的頭髮,共同構建出精緻的容貌,半精靈的身份就不言而喻了。
“請問,可以把它賣給我嗎?”亞瑟指著佈德的腰間,微笑著問道。
佈德很是驚訝在這裡可以遇到一個半精靈,也瞭解他為什麼能靠自己這麼近才被發現,精靈天生就是契合森林的生物。不過他還是為受到的驚嚇而惱怒,看只是這麼個孩子,不耐煩的說道:“滾到一邊去,別浪費佈德大爺的時間。”說著就想走開。
“如果我拿這個跟你交換呢!”亞瑟並不生氣,只是開啟手心,亮出他早已準備好的交易物。
佈德頓時像中了魔法一樣定在那裡,夕陽快要完全落下,但亞瑟手中的金色閃光卻比正午的太陽還要耀眼。
“金,金幣!”佈德不由自主的帶上讚歎的口氣,說實話,長這麼大,他還從未擁有過一枚金幣。
“當然可以”:這一句話在金幣的魅力下脫口而出,佈德剛說完就有些後悔,說不定可以賣到更高的價錢的,小孩子應該很好騙的,得到金幣的喜悅頓時被未知損失的的痛苦的所取代。伸向腰間的手也有些猶豫。
“只是要到我家裡才能給你。”佈德腦筋一轉道。暗暗為自己的機智反應而得意。他見亞瑟有些猶豫,趕緊鼓動道:“這裡離我家很近的,天這麼晚,你也餓了吧,我家裡有很好的兔肉麵包哦!”
亞瑟有些頭痛,他的心理年紀加起來也有三四十歲了,當然能看出眼前這個賊眉鼠眼的獵人在打什麼主意,這些年來他一直在封閉的村莊裡生活,跟動物打交道的時候比跟人還要多,村裡的人對他也很好,幾乎要忘了人的本性了,這枚金幣是他在一個被狼群襲擊的商人身上發現的,商人的三個護衛同十幾只狼殺成一團,那種慘烈的場面讓他至今也無法忘記,其他的東西和錢都交給了艾文或者送給村子裡的人,只留下這一枚金幣作為紀念,他也蠻喜歡著燦爛的顏色。
這些日子獨自在叢林中歷練,想要找一隻幼獸作為夥伴,這也是德魯伊必須的,偶然間遇到了佈德,感覺他腰間的小狼非常合適,跟了一段就忍不住現身想要把它買下,而他身上唯一值錢的就只有這枚金幣。
“對不起,您家裡我就不去了,而且我身上只有這枚金幣。”:既然明白了自己的錯誤,亞瑟就趕緊改正,這麼說道。
“哦,是嗎?這沒關係,我的麵包是不收錢的,別介意”:佈德臉色頓時發紅,為被一個小孩子看出自己的計謀羞惱,有些失望又有些懷疑,他原把今天當做自己的幸運日的,渾然忘記了一個金幣對他來說是筆怎樣的巨資。
望著眼前的小小身影,那陰影投下的精緻臉龐,他有些發痴,他只是想到了金幣,這個孩子身上可能有更多的金幣,有了這些金幣,他就能夠體面的把酒館老闆的漂亮女兒娶回家,還能開間雜貨鋪,不用再過這種危險的行獵生活,不知何時死去某隻噁心的野獸的腹中。這些金幣能夠改變他的整個生活,讓他獲得新生,雖然這孩子是個麻煩,但卻說不定能有更高的價錢,半精靈的價錢雖然不及精靈,但也勝過他冒著生命危險獵殺一頭熊的收穫,只要將這個孩子賣掉,甚至損失一些,乾脆殺掉,一切問題都能夠得到解決。
佈德將變成佈德先生,佈德大人,他幾乎已經能夠看到酒館老闆涎著臉求他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