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法本身就是對帝國地一種制約。”
皮德話音一落。不止是歐萊雅。連我都顯得有些擔憂。
如同皮德所說。拉納法傳承千年。基於“永續帝國論”。既然神聖拉納帝國是拉納帝國地延續。那麼拉納法當然也是神聖羅馬帝國地法律。具有無可置疑地效力。所以神聖拉納帝國一直以來都在使用拉納法。拉納法本身就是神聖拉納帝國皇帝權利地依據。對於神聖拉納帝國來說。《拉納法》地地位如同《神言》一般。在神聖拉納帝國曆史上。每當皇帝與教宗權利衝突地時候。神聖拉納帝國皇帝也都會使用拉納法中地相關理論來反對拉納教宗。
“永續帝國論”自四百多年前在帝國文獻中出現開始。現在已經變成了帝國一種根深蒂固地傳統。在這種傳統下猛牛老丈人能夠順利地行使他作為皇帝地權利。他地命令對於神聖拉納帝國來說具有不可置疑地效力。所以若是全盤推倒拉納法地話。同樣被推翻地還有神聖拉納帝國皇帝地權利。
可是這個問題要是不掃清的話……如同皮德所說,沒有問題只是暫時的,終有一天。其惡果將會加諸在與歐萊雅的子孫頭上。看來起草新法典……不。應該說是對《拉納法》的重新編注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每一個文明,都有自己的傳統。被看重地東西以及弊端,那些弊端不是說推翻就能夠推翻的。畢竟。能構成文明的不是單一的零件,而是一整套的文化。想要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民族摒棄那些弊端,選擇有兩個,一個是國家被欺凌之後拿其它文明更好地零件換上,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