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1 / 4)

小說:女漢子買房記 作者:擊水三千

,怎麼會連三百塊都拿不出來,自己不能開那個頭,萬一開了頭,以後沒完沒了,張蓉一定要跟自己鬧,為了家庭和睦,他也只能拒絕女兒了,他也是有苦衷的啊。

過了一會,醫生臉色不好的出來了,嘆道:“病人脊椎被重物砸傷,而且後背還多處受傷,也不知道什麼意志力,居然堅持了這麼久,現在需要動手術,你們誰是家人?”

燦燦自己還躺在病床上,剛剛流血過多,整個人還有點眩暈,沒有想到自己沒有什麼事,阿媛居然比自己嚴重許多,卻還硬挺到現在,不由得眼淚立刻就流了出來。

張蓉愣住了,怎麼會傷這麼重,趕緊問道:“這算是輕傷還是重傷?”

醫生說話都是很有水平的,不會隨便說死,“還不能確定,要看手術後會不會對病人以後的生活造成影響。”

大家以為張蓉總算是還有點良心,卻聽到她尖叫起來:“不會的,怎麼會是重傷呢?如果是重傷,那明珠不是要被抓起來,醫生你會不會弄錯了?”

衛東華也一陣揪心,剛剛警察說了,要是對方輕傷,故意傷害罪判三年以下或拘留,要是對方是重傷,要判三年以上……一個是從小在身邊養大寵愛到大的女兒,另一個是對自己仇視的白養狼,衛東華此刻完全都在為小女兒擔憂,壓根沒有作為林媛父親的覺悟。

這時候劉子軍站了出來,開口道:“醫生,我是她的愛人,我可以籤嗎?”

“最好是病人直系家屬,不過愛人也可以。”只是一個手術過場,因為病人現在昏迷中。

聽到直系家屬,張蓉跳起來,興奮的道:“東華你可以去找林楓,那女人最聽你的話,你說的話,她一定會同意和解的,明珠就不用被關起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_┬)了,太心疼阿媛了,燦燦有那麼多關心她的人,可是阿媛只有燦燦。

☆、第四十章老顧和老馬

早上林媛和燦燦走的時候;劉旭聽到林媛說衛生間的燈泡有點閃,劉旭就幫著把米扛進屋子;檢查了一下燈泡;沒有多留就走了。

到了下午卻又來了;還買了燈泡,帶了一大堆的工具。

林楓雖然覺得這樣接觸不好;但是女兒說燈泡閃了,家裡確實也沒有人修,就讓他進來了。

劉旭個子不高;遠遠沒有衛東華好看帥氣;衛東華都四十多歲的人了,保養的還非常好;一頭頭髮亮亮的黑黑的;出門穿的也筆挺。

相比起來劉旭就顯得寒磣許多,甚至身上還套著一件亮黃色的工作服,褲子還有泥點,許是剛剛從工地裡過來,整一個農民工的模樣。

林楓看到他換了燈泡,卻沒有就走,而是掏出了一大堆工具,上次颱風,忘記了關窗,窗戶也沒有固定住,被風吹來吹去,把上面的玻璃震碎了。

林楓心裡很感激他,劉旭每次來就是埋頭幹活,幾乎不說什麼話,最初林楓以為劉旭是愧疚,可是這麼多年了,他一直如此,讓林楓總覺得不自在。

因為當初她跟衛東華離婚,跟劉旭多多少少也有點關係,劉旭是東楓化妝品店的老員工,知根知底的,關係還不錯,那時候林楓知道衛東華有外遇,小三還懷孕的時候,她一下子就傻了,在店裡也渾渾噩噩的,一次搬貨的時候暈倒,劉旭去扶她,看上去像兩人在車庫裡擁抱一樣。

張蓉氣焰很囂張,仗著懷孕說懷的是兒子,林楓還沒有離婚她就經常出沒,看到這個場景,悄悄的拍了照片,發給衛東華。

衛東華自己出軌理直氣壯,可是看到照片卻氣壞了,因為妻子林楓平日就是一個千依百順的女人,沒有想到居然和自己的公司的員工有奸*情,當時就要打到他家裡去,最後是林楓苦苦相求,同意離婚,甚至不要家產,衛東華才沒有發作,只是把劉旭開除了。

在衛東華眼裡,自己離婚是理直氣壯,誰讓老婆有外遇,就算他覺得這事蹊蹺,林楓那樣的性子的人怎麼會看上劉旭,可是當時這樣做是最好的,自己不僅能娶張蓉,還不會被分走家產,而且想到林楓阻止自己去劉旭家找麻煩,他就生氣,莫非他們還真有什麼?

劉旭莫名其妙被開除了,後來知道了原委,一直很愧疚,他知道老闆娘為何不讓老闆去自己家鬧,寧願離婚,因為他妻子得了乳腺癌,是惡性的,化療化的頭髮都掉光了,醫生說剩下日子不多了,如果這時候讓妻子知道這樣的訊息,無異於直接殺了她。

老闆娘是個好人。

半年後,他妻子走了,就是在睡夢中走的,儘管妻子生病了,他還是和妻子睡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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