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專案他志在必得,他要我幫他,我知道,這個“幫”字意味著什麼,他說如果能成功的話,就和我結婚。我答應了。
事情敗露了。我洩露了公司的商業機密,文也沒能拿到那個專案。我苦苦哀求,老闆放過了我,我知道,從那時起,我就再也不能再做這一行了。
文罵我沒用,他的公司破產了,他回了老家。我一個人留了下來,還好,房子還有半年才到期,我沒有錢,只有一個尚在腹中的孩子。
文走後的第三天,我知道,我什麼都沒有了。我需要錢。
那家酒吧不大,生意還可以,老闆是個女人,她可憐我,薪水給的很合理。我鄙視這種憐憫,卻沒有勇氣拒絕這種憐憫。
晚上10點半,我來到了這家酒吧。今天晚上人不是很多。唱完5首歌,我可以休息一下,一晚大約是15首左右。2點以後,我可以不唱歌,陪客人聊天。早上5點,我可以走出去了,這樣,6個半小時我可以拿到60元。不算客人給的小費。經營酒吧的女人很有頭腦,她知道這個城市裡有很多很多人想要找個陌生人來說說話,究竟那些走進酒吧的人會給她多少錢我不清楚,但是不會讓她賠本的。找我聊天的客人很多,我想,寂寞的人不只是我一個。
我走出了那家酒吧。
5點37分,那個男孩和昨天一樣微笑著問我,可不可以坐我旁邊……
每天早上,5點37分,我都會看到揚的微笑。
認識揚的第30天,我借了錢,打掉了那個孩子。
認識揚的第50天,我下午找到了個工作,在一家列印社打字。
來S市的那時,我沒有想到我今天會靠寫東西,打字,唱歌,陪人聊天來賺錢養活自己。當然,我也沒想到會遇到揚。
認識揚的第83天,我找到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是一家化妝品公司。我和揚也開始通電話了。
認識揚的第113天,我被正式錄用了,我週末休息日依然會去酒吧唱歌,陪人聊天,幫人打字,還有,寫稿賺錢。
認識揚的第120天,我手裡有了點錢了。我開始做噩夢,我知道,那個孩子是無辜的。
認識揚的第125天,揚說,他要追我。
認識揚的第*天,我說,揚,不要愛我。
揚愛上了我。他不知道我在酒吧唱過歌,不知道我給別人打字,不知道我陪人聊天,不知道我寫稿賺錢,他只知道我現在在化妝品公司。我想,我不能愛上揚。
揚還在上大學,那時每天早上看到他,是他回學校的時間。我比揚大兩歲,我有過一個同居一年的男朋友,我還有過一個只有三個月生命的孩子。
畢竟和揚在一起的日子是快樂的。我喜歡不化妝,素面朝天和他走在他們的校園裡,擦肩而過的女孩子中不乏漂亮的,至少都比我年輕,可是揚說他喜歡我眼睛裡的憂鬱和那種堅強。週末揚偶爾也來我這裡,我們一起做飯,吃飯,看電視,他不留在我這,總是9點之前就和我再見。他不知道,我已經不能在週末打字賺錢了,卻依然在他走後去那家酒吧。我需要那份工作,我需要那份工作幫我解決一些問題。
揚是一個孩子,他想問題總是那麼簡單。他說他馬上就要畢業了,他不考研畢業了可以娶我,看到他幸福的樣子,我的心在滴血。我想嫁,卻不能嫁給揚,揚愛我,但是愛的是陽光下的我,他不知道角落裡的我是如此的落寞,陰鬱。
揚大學畢業了,專業關係,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收入還不錯的工作,揚是那麼出色,我知道,他走到哪裡都是一片陽光。揚要拉我去見他的父母,我想,我害怕。
晚上,我睡不著覺,在電腦前寫著支援我生存的文章,也許,我的文字永遠都算不上是文章吧,我記錄的無非是我的真實一生活,酒吧,陪聊,打字,稿費,工作,還有那個三個月的孩子,離開我的男人,以及,這個愛我的大孩子,揚。
認識揚的第184天,我成了一家雜誌的特約撰稿人,我的工作只是真實記錄我的生活,那家雜誌開了個欄目——一瓣風塵,專門收錄尚我這樣在那種地方,做那些不出賣**,但是沒有尊嚴的女人的生活。我不想出賣自己,於是,我告訴自己,這不是出賣。我我開始又多了份收入,每期連載,一個月下來,我想,我可以辭去酒吧的工作了。
就這樣,我白天去公司上班,晚上開始寫我回憶的或是正在進行的日記。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的真實情況,我想,我喜歡陽光。
化妝品公司業績不錯,三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