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變化,“協議”離婚的方式已被大多數人接受或推崇。“不成親便成仇”的狹隘觀念正逐漸被“不成親可成友”的新型婚姻觀所取代,許多夫妻分手後,相互之間反而變得尊重、客氣、友好了起來,雙方學會了相互的理解和寬容。
面對離婚率上升、性解放的失敗、未婚同居者增多等社會惡果,用弘揚真愛婚姻、頌揚和睦家庭的傳統文化道德引導人們,可以理解,離婚率上升等不良行為增加不是簡單的道德原因,也未必一定就是壞事情。離婚與否應依照兩人情感係數為標準。雖然離婚會增加諸多不穩定因素,影響孩子成長,如果人們認為感情真的已經走到了山窮水盡,沒有挽救餘地了,倒不如真的散夥,好聚好散。現代人之所以對婚姻產生厭倦感,原因是很多的:譬如對婚姻家庭責任和義務的厭惡;對婚內生活的失望;長期共同生活導致的情感厭倦;因為經濟收入、支出、住房、人際交往、家務勞作等各種繁雜瑣碎的原因而引起的雙方的不和;因為嫉妒而引起的情感糾紛;雙方於文化教養、興趣愛好、家庭出身、生活習慣、性格等各方面的差異;因為子女教育、撫養老人而產生的分歧;因為沒有子嗣;因為*不能協調;兩地分居導致感情淡漠;家庭暴力和婚內**等等。上述種種原因都可以使人對婚姻產生不滿和厭倦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