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見面是他扯破了她的裙子,她扒光了他的衣褲;第二次見面是他撞倒了她,而她在他的臉上留下了兩個很光輝的熊貓印,老爸在旁誇她勇敢的結果是她和老爸吃了一個禮拜老爸下廚煮的飯;第三次的見面她的小熊玩偶被他弄壞,而他的腳幾乎被她踢得快瘸了,然後,她當然是少不了挨老媽的一頓劈……所以在十歲那年華矢紋出國留學,她高興得差點沒買鞭炮當場慶祝。
“別這樣叫矢紋,”“洋娃娃”三字讓方櫻不滿地皺了皺眉頭,“再怎麼說,矢紋都是你的未婚夫。”小時候這樣叫或許無所謂,但長大了,稱謂還是要注意。
“未婚夫?!”康雯雯拿起一旁的手巾擦了擦手,“拜託,老媽你還好意思提‘未婚夫’這三個字,當年要不是你陷害我,我又怎麼有一個‘未婚夫’!”若不是老媽的提醒,她都快忘了自己還有一個未婚夫。年幼無知的下場絕對是悽慘的。只因為區區的一臺兒童腳踏車,她就簡單地把自己的終身給賣了。早知道就該聽老爸的話,抵死不受誘惑才對。
“什麼陷害,是你自己同意的。”方櫻臉不紅氣不喘地說道。
她同意的?!的確,她當年是同意過,可是,一個八歲的女孩能知道什麼是未婚夫妻?而老媽當年對她的解釋是:未婚夫是一個可以任她壓榨的人,可以天天給她買零食吃的人。可笑的是,當年的她居然也會傻傻地相信。
“媽——”長長的尾音,顯示出了她極度的不滿。
“好了,那就別提未婚夫這事。”方櫻當然也看出自個女兒的不悅,“總之,下個星期在華家辦的party你們兩個一定要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