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就是你們以後長大會像爹地和媽咪那樣住在一塊。”這個解釋應該對吧。只是不知道雯雯會不會接受。
像爹地和媽咪那樣住在一塊?“我不要,我不要那個洋娃娃當我未婚夫了。”光用想的就讓她難以接受,她還是比較喜歡以後能和拳王住在一塊。
唉,果然如此。方櫻嘆了口氣,“那個,雯雯,未婚夫還是一個可以陪你玩、讓你打、會天天給你買零食吃的人。”欺騙策略由此展開。
“真的?”不信任的眼神懷疑地掃著一臉粲笑的母親。年紀雖小,但女人天生的第六感卻在提醒著她:前面有著一個大陷阱等著她往下跳。
“真的。”點頭如搗蒜。
“假的!”男性的聲音插入一大一小兩個女人的對話,隨時準備著戳穿謊言。
“你——”方櫻看著穿著一身警服前來倒局的丈夫,“不是對你說過讓你穿西裝來的嗎?”一套警服,夠醒目的,活像是警察臨檢,而非是來參加訂婚典禮。
“忘了。”康溢隨意地敷衍著妻子,大跨步地走到康雯雯的面前,嚴肅認真地說道:“雯雯,你絕對不可以讓華家的那個小子當你的未婚夫。”他是絕對、絕對、絕對不想要和姓華的那傢伙結成親家。
“為什麼?”開口問的不是康雯雯而是方櫻。
“我是警察,怎麼可以和黑幫成親家。”而且還是那個從初中到大學一直在和他搶風頭的傢伙。
“有什麼不可以的?雯雯和矢紋不是很配嗎?更何況,華家已經開始把麒影幫轉換成麒影集團,算不上是黑幫了。”
有道理,但——“我和姓華的那傢伙一向不和,你又不是不知道,這樣怎麼可能結得成親家。”康溢堅持著“據理力爭”的行動。
“感情需要時間來培養,你們以後當了親家,有的是時間在一起,會慢慢地合得起來的。”不愧是律師,簡單一句就駁回了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