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為什麼和沈致文結婚嗎?我告訴你。我父親坐了三個月牢就出來了,因為得了肝炎,申請了保外就醫。這些年來,他身體越來越不好。他最大的願望是想我嫁個好人家,我和沈致文就有了形式婚姻,各取所需,就這麼簡單。”
“對不起,子幸,我不知道。”
“你沒有對不起我,你對不起我部分,已經用五十萬補償了。不,還有三千塊,那張塞在我手裡的銀行卡,用來做人流的錢。”
陳同臉上顯現了痛苦的表情,我卻絲毫沒有報復的快感,我摸著我的小腹,說道:“這裡,曾經有一個孩子,你和我的孩子。”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七章(下)
“陳同,一開始的時候,我會怪你,我甚至把所有的事都怪你在身上。想著,我父親挪用公款去炒股、敗光了所有錢財,是為了讓我出國唸書。而我堅持出國唸書,是因為你。但時間一長,我就知道這樣的推卸責任是站不住腳的。我爸爸被抓,是因為他犯了法,是他自己做錯了事情,想走捷徑賺錢。而孩子的事情,是我們兩個人的的錯,只不過我承受得痛苦要比你多。最不幸的是,這兩件事一起發生了。我和沈致文結婚,是我自己的選擇,你沒有立場,也不需要為我擔心。我有時候甚至在懷疑,那三年我對你的喜歡,真的是喜歡嗎?還只是一種無知的迷戀?”
“你不需要否認當初的感情,來將我推遠,”陳同重新抓住了我的手:“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沒有忘記你,我一直覺得對不起你。現在,不能讓我像個哥哥一樣在你身邊,照顧你嗎?”
我笑得無力:“我表哥,我堂哥,我家裡所有的親戚在我父親有難時,都不願意幫助我。我把房子賣了,把家裡值錢的東西都賣了,一無所有的時候,都沒有人在我身邊。我要怎麼相信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你?當初,不正是你先把我拋棄的嗎?”
“當時,我說我們還是可以繼續在一起的,是你”
“所以我現在要和你在一起,你還願意嗎?”我被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