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4 / 4)

小說:獄警日記 作者:想聊

也是和呂幹部談話時候才打聽到。原來當天。是刑警隊提審他提審過後;刑警隊的就到提審室拿回了提票;按理;提審室的幹部應該把他送回號房。可不巧;那天一個幹部已經去送犯人了。而那個時候剛好是晚飯的時候;另外一個幹部;換走了在提審室值班的幹部。而去吃飯的呢;也忘記了把a送回號房。結果a就在提審室一直沒人理。他就在裡面睡了一覺。半夜起來;還沒人來;就掰彎了提審室的鋼筋;穿了出去。跑到對面的辦公室;偷了套衣服和鞋子還有點錢;星期6一早;大搖大擺的走出了看守所。而看守所星期6。天是不提審的;外面行政的辦公室也沒人上班。所以就沒現提審室的鋼筋彎了。更加不知道辦公室裡的衣服和錢給人偷掉了。

(在這解答兩個事;第一。出事前。合肥看守所每天是不點名的。只有犯人來問一下號房有多少人。所以;看守所沒從數字上現人少。第二;看守所的幹部在辦公室一般都有衣服;因為他們下班是不穿警服的。故a可以在辦公室偷走衣服。至於辦公室的門;a那樣的人。開啟不要太容易;我親眼看見別人用一個鐵絲開啟一把鎖)

………【獄警日記(連載)(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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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轉些笑話:

兩名罪犯在監獄裡吃飯時有以下一段對話:

甲:“喂,你犯了什麼事?”

乙:“單方面爽約而已。你呢?”

甲:“守約而已。說明白點,你到底幹了什麼?”

乙:“結婚詐騙。你呢?”

甲:“職業殺手!”

2、監獄裡好

一名越獄犯逃跑不到一天就回監獄自了。新聞記者問他為什麼這樣做,越獄犯說:“我好不容易回到家裡,我老婆就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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