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把哪兩個小姐拉到一個地方,,他坐在車裡等他們時被警察抓了。案卷裡記錄的;他那幾個朋友商量他們自已對小姐罰款三千,讓小姐掛電話給送錢,其中一個小姐的朋友報了案。老吳先是因主犯沒抓到被取保候審,後來被收押。定為敲詐搶劫同夥,判了三年,他判決下來時剩下一年零三個月,留所服刑在這。
他人很本份,在監裡不愛說話,有時流露出“好人死在證人手裡”不服判決的情緒。他那個趙姐開始經常來看他,時間長了,看的次數也就越來越少了。他很懷念在大連的日子,你要和他嘮他在大連的事,他的話很多,會滔滔不絕的講糧食如何?多麼掙錢?在大連他開什麼好車?玩過什麼地方?大連的小姐如何如何?他今年四十五了,哪也許是他人生最輝煌的一段?在這“改造”也許是他人生的最低點?
他自學的理手藝,給各監的犯人剪剪頭,有時我也讓他給剪,邊剪頭邊和他聊天。象他這種“好人犯罪”的,我願意經常和他們聊,哪些老慣們長了一付“老賊”(掏兜的)面相,我看著就不順眼,剛當管教時,我很少和他們說話,後來我竟和一個“老賊”成了朋友。看我下一篇日記“賊性與人性”。
寫好寫,就是打字太累,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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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8)】………
在寫“賊性與人性”之前,我想先寫點如何識別“小偷”和防止錢物被盜。
“小偷”分兩種,一種是掏兜,一種是拎包,也有二合一的。重新犯罪率最高的,在“改造”過的人中要佔五分之二吧?有些人從“小賊”掏到“老賊”。我看這些人和吸毒的一樣有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