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對於一個偏執的堅持一個理念的多年的人來說,嘗試改變已經奇蹟了。
“不了,累,回去了。晚上,我可不敢隨意在街上閒逛。”對於這片地方,記憶最深也許正是那次所謂的丟鞋事件吧。
說起來,不過上網晚點回宿舍,媽媽遇到打劫的,兜裡沒錢,把老媽下午剛買一雙什麼運動鞋給換了。自己沒辦法只能說是丟了,說起來也算丟人,不過對方五六個肌ròu男。媽媽的,好在自己記住一個,高考後把這傢伙手腳給毀了,脫光掛在校門口一夜。算是報了一鞋之仇,本來一李明那時火爆的性子報復心裡,殺了都是輕的。想想,那時幼稚聰明著,不忘是個好孩子啊。知道殺人的後果,就算你把那傢伙剁成ròu泥吃了,不定還有人查到你身上。
“無聊,無趣,無恥,無能,膽小鬼。”馬玲玲看著李明的背影融入茫茫夜sè裡,知道那身影拉成無際黑線,消失,成為夜sè中黑。馬玲玲這才嘴裡嘀咕著回身向著巷子拐角走去。
“出來吧,一點專業素質都沒有,看看,連個初中生都騙不了。”對於李明的無禮,或許更多是見到會面跟著身影。李明至少懂得送女孩回家的,不過已經有人,自己何必多此一舉呢。看著錶盤上,時刻指在九點半。呵呵,回去不知道姑姑怎麼說自己呢,第一次天竟然會這麼晚。以後還了得,說起來,自己竟然沒想出一個理由。
“姑姑,開門。”輕輕敲了三下門,等了一會兒,仰頭看了看,窗上的亮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