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為第一嫌疑人。

林遙簡單的回想結束,正打算出去繼續調查,就看見了某個人。

林遙看見的人是不知道那位大神從什麼需要保密的部門弄來一個美其名曰“協助辦案”實際上是“這樣的人才有用”的傢伙!

看著那個三十歲上下,一張誰欠了他幾十萬的苦瓜臉,林遙就想打報告退出專案組!而這個人來了不到半天,就把死者關信的女朋友以嫌疑人的身份抓進了警察局!

林遙還想著這位苦瓜臉就這麼把人抓了,也不怕惹出什麼麻煩來?人家關信的女朋友的舅舅就找來了!關信的女友是個很普通的小學老師,鄭囡囡。她普通,並不代表他的舅舅也普通。這不,帶著律師找上來了!

在重案組的辦公室裡一站,就讓周圍方圓一里全部被凍結了!那寒冷指數,連林遙都自愧不如。

關信女友的舅舅在氣勢上先得一分!然後人家帶來的律師,拿出頭銜多的能晃花人眼睛的名片,關信女友的舅舅,在實力上再得一分,最後,人家搬出法律條款,關信的舅舅徹底勝利!

那邊的苦瓜臉還架勢十足的警告人家,不許離開本市,隨傳隨到。這邊葛東明就被舅舅罵了“你們警察根本靠不住!我很快就可以證明我侄女是無辜的!”

等辦公室終於安靜下來了,林遙第一個“撲哧”的笑出聲,隨著很多人都捂著嘴肩膀不停的顫抖!想想就知道,這麼鹵莽的抓人,人家不火就出鬼了。

“笑什麼!都想洗廁所是不是?”葛東明招牌式的威脅又使出來了。

“不是啊組長,本來我們就不該抓人嘛,不就是沒有不在場證明嘛,傻瓜才會因為這麼點線索抓人啊。”

眾人對發表言論的唐朔幾乎到了崇拜的地步!這小子太勇敢了,當著苦瓜臉的面,就敢這麼說!

“你的意思,我就是那個傻瓜了?”苦瓜臉苦著臉問。

“我不是那個意思,不過是比喻而已。你是來幫我們破案的,又不是來做傻瓜的。”唐朔的話讓大家笑的更嚴重了,也讓苦瓜的臉更苦了。可小動物還在發揚著他大無畏的精神繼續殘害著大家說:“不過,最近的大案子總是會有人來幫忙,這一次是苦,不是,是劉老師,上一次是司……”

“唐朔!”

大家是約好了一起叫他的名字嗎?唐朔莫名其妙的看著周圍的人,而對於那些人來說,唐朔沒有說出那個名字簡直是不幸中的萬幸啊!沒辦法,林遙只要一聽見那兩個字就會暴走了!

大家惡狠狠的瞪著搞不清楚狀況的唐朔,林遙那邊依舊沒什麼變化。他慢慢的走到辦公桌前,拿起自己的車鑰匙回過頭說:“你們誰願意跟我去關信的公司?”

辦公室裡安靜的讓人難以忍受。

“剛才就你的聲音最大,精力充沛啊譚寧,走吧,就你了!”

“不要啊!”慘叫聲響徹雲霄!

眾人都拿出潔白的手帕朝著祭品揮揮,做最後的永別!

最後,林遙大發善心放過了譚寧。

“唐朔;你傻站著幹什麼,走了!”

被林遙叫了名字的唐朔歡天喜地的跟了上去。

“等一下,我一起去。”苦瓜臉相當不知深淺的自告奮勇。

“劉老師,你不是要去監視鄭囡囡嗎?”林遙實在不想看他的臉。

“去死者的公司調查也很重要。”

林遙沒有再說什麼,轉身第一個離開了。

在唐朔開車的時候,林遙回想著鄭囡囡的情況。她22歲,是關信交往一年的女友。在確定了關信的死亡時間是到20:00——20:30,立刻對持有關信家裡鑰匙的倆個人進行了調查。

秘書,在18:00的時候去了美容院直到晚20:30以後才離開,這有美容院的人做證。

鄭囡囡,由於從書店出來一直回到家裡,這段時間卻沒有任何人證明她在哪裡。因此,她才會被列為第一嫌疑人。

林遙看著手裡關信案發當天的行程調查結果,不禁為難起來。一整天都在公司工作,下午下了班直接回家,一點線索都沒有,林遙第一次嘆氣了。

坐在後面的林遙自言自語的說 “這女孩子不是兇手。“林遙動了動坐了一天的僵硬身體說。

“為什麼?“小動物問道。

“我的直覺而已。”

“直覺啊,警察的直覺很重要嗎?”小動物好奇寶寶似的問。

“應該說很重要吧。”

“那我的直覺怎麼從來沒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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